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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母送货撞3法拉利 律师:有一年时间来想怎么处理
20岁林姓男子因母亲身体不适,在烧烤店大夜班下班后仍帮母亲送货,却精神不济
方向偏移,冲撞路旁相约车聚的4辆法拉利跑车,其中3辆毁损严重,林当场飙泪;
修车业者说,3辆车估计修缮超过5百万元,律师黄昱维建议林可以放慢脚步,从
今天开始到法院一审宣判,他有一年时间可以好好想想该怎么面对处理。
主修民事法学、台湾大学法学硕士毕业的德益法律事务所黄昱维律师指出,林姓男
子接下来应该要先蒐集事证,调阅监视器,厘清这起车祸相关车辆的肇事责任,让
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来鉴定;在鉴定结果出炉后,跟车主协商,若超跑车主也有责
任,必须依肇责比例减轻赔偿金额。
警方证实,其中一辆超跑昨天是停在公共汽车停靠站的格子前方,已经属于违规停车;
黄昱维表示,如果是让他向法院主张,他会跟法官表达,这辆超跑出现在不该出现的
地方,这辆法拉利没有违规停在该处,就不会造成损坏,违规的车主应该自己负担
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再让法官来判决。
因此林姓男子在跟车主协调过程,必须确认彼此的责任归属,另外也要注意对方超跑
车辆的折旧问题,如果是6年前的超跑,把零件全部换新,然后拿出天价的报价单,
这当然不能接受;林的责任是回复撞上这辆超跑前的原来模样,不是把超跑回复成
跟刚出厂一样的新车,该折旧的部分一定要扣除。
如果依肇责比例减轻、也扣掉折旧率,车主们提出的报价金额林还是无法负担、接
受,或车主不同意分期付款,林可以向地方法院申请进行调解程序,由法院的调解
委员出面,帮林跟车主做协调;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协调后,如果林还是无法接
受,调解破局,那对方接下来应该就会提出民事求偿。
在法院诉讼期间,林一样要主张对方也有肇事责任,以及要扣除车辆的折旧率,因为
当事人如果自己没有主张,民事法官通常不会主动去进行调查;另外林可以提出“穷
困抗辩”,主张这个车祸是为了帮助身体不适的母亲,是出于善意的孝心,并非故
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
依据“民法”第218条“损害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者,如其赔偿致赔偿义务人之
生计有重大影响时,法院得减轻其赔偿金额”,如果车主的求偿金额超过千万,法
院允许的话,势必对林姓男子的生计、生活、整个人生发生重大影响,甚至是毁了
这个年轻人;主张“穷困抗辩”,可以让法官依法减轻赔偿金额。
最后,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这大约已经是从今天算起、一年后的事,林可以考虑是否
要上诉,因为求偿金额在150万元以上的诉讼,可以上诉到三审,但裁判费要由林自
己负担;如果以1千万元计算,上诉二审的裁判费大约是15万元,假设林付不出来,看
是否有中低收入户证明,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救济,暂时不收裁判费。
黄昱维表示,即使一审判决,林就不再做任何动作,也还不出钱,车主持判决声请强
制执行,但强制执行只要执行到林名下毫无财产后,也无可奈何;林不会被拘束人身
自由,最多是名下没有财产,人生的路还是可以走下去。总之,还有很长的时间,林
可以好好思考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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