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扯说 国父纪念馆被台北市政府划定成 暂定古蹟 所以是北市府自己出包的人
大概都没研究过文资相关法律吧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712000643-260107
“建筑诗人”王大闳设计的国父纪念馆为台北重要纪念性建筑,1972年兴建至今却未有文
资身分,仅列册追踪。馆方2年前展开跨域加值计画,预计整修馆内展厅、园区环境等,
不过日前王大闳建筑研究与保存学会将国父纪念馆提报文资,全区已是暂定古蹟,不得任
意更动,后续整修时程势必受影响。
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306_19723.html
第14条 主管机关应定期普查或接受个人、团体提报具古蹟、历史建筑、纪念建筑及聚落建筑群价
值者之内容及范围,并依法定程序审查后,列册追踪。
依前项由个人、团体提报者,主管机关应于六个月内办理审议。
第20条 进入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所称之审议程序者,为暂定古蹟
所以国父纪念馆会被提报文资 并不是台北市政府主动提的好吗
想想看为什么会有这个问题 不就民进党政府自己文化部修的文资法
看看这篇吧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9-14/97789
新版文资法第14条与旧版文资法确实都有赋予非所有权人提报的权利,但在旧法时期,由
非所有权人提报之结果仅止于列册追踪,后续再由主管机关与所有权人进行沟通,洽询所
有权人对于保存之意愿,基本上仍维持了宪法上对私有财产权之尊重;但新版文资法第14
条由非所有权人提报后列册追踪,却须于六个月内办理审议
原本旧版文资法 是非所有权人提报但仅是列册,但新版文资法是要六个月内完成审议。
因为要审议文资所以依法就要列为暂定古蹟
所以你说这个洞是不是文化部挖的 而且当初其实台北市政府就蛮不爽文化部这样修法
其实文化部拿很多东西卡 台北市政府的相关建设 也不是一天两天的
所以柯文哲讲好啊 以后文资审议会议比照柯英会全部直播公开
到时候就看身为所有人的文化部要不要出来捍卫 国父纪念馆 作为市定古蹟
一定非常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