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eres1209 (台湾人爱吃黑心食品)
2018-12-17 00:38:49首先,开这种名车的,合理推论家里一定很有钱,要是在路上被人家擦撞,
没有guts要自己处理的话,真的就不要出来害人了,不是每个人家里都很有
钱,赔的起修车费的。
第二,这个送货的,其实可以研究一下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的规定,这个条
例有更生、清算两种程序,更生就是每个月固定清偿一定金额的钱,清偿几
年之后,除了该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以外,就不用还了,该条第一项
第二款规定:“债务人因‘故意’侵权行为所生损害赔偿之债务”,这件应
该是过失,所以是在减免之列的;清算则是变卖现在所有的财产去清偿欠款
,不用像更生一样每月固定清偿一定金额几年,但是是不是免责要经过法院
依该条例第一三二条以下审酌,若裁定不免责就要继续还到一定比例,再依
该条例第一四一、一四二条声请法院裁定免责,若法院裁定免责了,除了该
条例第一三八条所列情形外,都可以不用还了,该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权行为所生损害赔偿之债务”,这点和更生不一样
,如果是重大过失,还是要还,就看法官怎么认定。
除了该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的程序处理以外,也可以找一下懂的律师算一下
,依照个人目前的状况,用更生程序、清算程序大概要还多少钱,然后用这
个金额往上加一些(因为不用跑程序),去和对方谈一谈,搞不好也是有机
会谈成和解的。
最后,我是觉得上面不可免责债务的部分,应该要把“因过失致人身伤亡而
负侵权行为责任”的部分列进去,因为在这种情形,我觉得被害人比债务人
更有受保护必要,不然把人撞成植物人之后,再用这个免责,对于被害人家
属反而是第二种伤害。
作者:
end56 (终结56)
2018-12-17 00:40:00你撞法拉利系?
作者:
enel1111 (私法制裁者)
2018-12-17 00:41:00那就每月赔25k 40年就好 ok吧
作者: JT0624 2018-12-17 00:43:00
疲劳驾驶造成他人财物损失 被说得好像损失的人才是错的
作者:
gw10313 (GoCrazy)
2018-12-17 00:44:00这什么逻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17 00:49:00弄错了,这应该要使用 破产法 ,而 非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
楼主:
ceres1209 (台湾人爱吃黑心食品)
2018-12-17 00:49:00我的逻辑是他很幸运,没有撞到人,罪不致死,不需要拿一辈子来赔,希望认识他的人能够告诉他一下,还是有路可以走的,不要想不开,以后开车小心一点就是用破产法行不通的,要件太严,走这个才有可能,就怕他债务累积超过一千二百万,不能更生而已消债条例并不是只有处理和银行的债务的,民间债务也行消债条例并不是只有处理和银行的债务的,民间债务也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17 00:54:00破产法是很难用,所以司法院才生出债清条例出来当初也是为了简化而有债清,这倒是没错...
作者:
PIGGY5566 (横行霸道‧猪仔56)
2018-12-17 01:03:00虽然他很可怜但是不代表被撞的活该好吗?今天被撞的是车假设人也在里面呢?不要把仇富当成理所当然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