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实名制可减少浮滥检举 较符合情理
2018-12-14 22:53联合报 记者胡蓬生、黄瑞典、吕开瑞/连线报导
“交通检举实名制比较合理!”4年前推动修法的立委陈超明认为,采实名制可减少浮滥
检举的次数,较符合情理。警方则预估,检举件数可能减少。
陈超明表示,当初会提案修法,是因3个月举发期限太长,检举人常等累积快满3个月时,
再一次大量向警察机关举报,被检举民众违规数月后还“天天收罚单”,有人甚至收到数
十张,造成人心惶惶,饱受精神压力,甚至有人看到邮差、听到门铃声就害怕。
数年前苗栗县头份、竹南地区的检举达人“蟠桃先生”,1年检举违规停车案件高达1万多
件,后来检举更扩及其他乡镇市,检举以汽机车违停在人行道最大宗,甚至还会追踪警方
处理进度,造成民心浮动与人际间的不信任。
警方说,新规定检举案件必须在违规行为7日内提出检举,并采实名制,必须提供身分证
字号供监理单位及警方查证,必要时得通知检举人到场说明,提升执法品质,匿名检举或
不能确认检举人身分将不予举发。
苗栗县警局交通队表示,检举专区网页将增加身分证字号字段,虽然以往不少检举者以真
实身分检举,但可预见有的民众不想具名或怕麻烦,检举案件可能会减少,提醒汽机车驾
驶人养成良好驾驶习惯,遵守交通规则,以免违规被热心的民众检举受罚。
https://udn.com/news/story/11322/3538115
陈超明事蹟
1.提案举发交通违规超过7天不受理,2014年通过
2.质询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针对选举前贿选案件抓很紧,陈超明强调,不是只有国民党会买票,其他政党也会买票,但是只要一有检举,警察办案因有
绩效压力,可能殃及无辜的人,“抓到就起诉”。他更表示,“我不是反贿选,我非常支
持贿选”。
3.主张应开辟三义外环道,认为生态保育不应影响地方发展,陈超明说“如果石虎那么伟大,那
人类就不要生存了!”
4.针对房价过高时,陈超明表示,“有钱的人很努力啊,怎么说他们炒地!”
皮呢?”
备注:苗栗人选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