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plet (怎可能?)》之铭言:
: 我知道很多乡民今天都知道GURUGURU就是游旻哲了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4812535.A.5AB.html
: 但重点一就是没有一个新闻媒体报导这个造谣者的全名!
: 重点二是这个游旻哲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为他造谣害死外交官道歉过!
: 敢造谣不敢面对吗?大家如果不帮忙高调这个话题
: 不让这个人出来面对社会大众说明道歉,台湾还有公义还有天理吗?
: 照今天新闻媒体的说法,这个人9月6日在旅日版发文称,他搭乘中国驻日使
: 馆巴士回到大阪市区,之后打给台湾驻日办事处,询问是否提供任何协助,
: 像是住宿、交通等,但却被对方讪笑拒绝,冷眼相待。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15/1483653/
: 但姓游的根本是12号才回台湾!
: 所以很大的可能是事发当时他根本不在机场内,那通遭到大阪办事处的电话
: 也可能根本都不存在!
: 这个人所谓被中方巴士接走或是大阪办事处不理的说法
: 到底是谁叫他贴的?是谁给他消息或是照片的?
: 谁让他平白无故在大家消息混乱不清时蓄意跟着中国网军的步调上网贴文的?
: 这个是我认为台湾的检调或是国安单位应该介入彻查的!
: 大家还记得之前登山客把搜救队拿来乱用的,这种都被公布全名让媒体去追了
: 这个造谣确定的游旻哲为什么媒体不能公布他的全名?
: 他成年!犯行被确认!
: 这次法官不罚不代表台湾社会应该纵容这样劣质的行为!
: 如果法官裁定不罚,我们至少要让全台湾人知道
: 是谁造谣大阪办事处不理台客?害死了苏处长?
: 就是你!游旻哲!
游旻哲的动机真的很可疑
是单纯的幻想
还是挟怨趁机报复
或是背后有人指使
在合法范围内希望可以查清楚
说到合法
法官认为游旻哲未违反社维法让民众心生畏惧的要件而判无罪
但社维法第63条写着:
五、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
不知道跟有没有心生畏惧有何关系
需要法律专家解释一下
就算社维法无罪,这种谣言已造成大阪办事处名誉受损,毁谤罪应该可以成立吧
再退一步而言,
社会已知游旻哲是新北大学的学生,校方也不好装聋作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