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立委的公民投票法修正提案

楼主: floz (醉)   2018-12-13 18:25:21
※ 引述《hk410050 (A柏)》之铭言:
: 虽然应该明天才会报
: 不过看法案有先出现在立法院的网站就来先睹为快
: https://goo.gl/JiTzCD
: 公民投票法第六条之一及第二十三条条文修正草案
: 提案: 施义芳
: 第六条之一 
: 每年八月第四个星期六为法定公投日,当年度须办理之公投案统一于本日举行。
: 公投日为国定假日。
: https://goo.gl/RyfDTf
: 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 提案 苏巧慧、陈赖素美
: 第一条 新增
: 公民投票涉及人民之权利义务者,不得违反宪法之规定。
废话一句,有没有违宪还是只有大法官说了算。
违宪的公投过了也没用。
: 第八条 新增
: 提案人不得为同日举行投票之公职人员候选人。
见鬼了,提案的时候根本不确定哪天会举行公投好吗?
无脑提案
: 第九条、第十二条 新增
: 填具基本资料,并贴附国民身分证影本,
增加联署难度,我没意见啦
不知道当初一直想降门槛的左胶怎么想
: 第十条 新增
: 三、提案人未贴附国民身分证影本。(户政机关删除条件)
: 但户政机关删除人数超过提案人数十分之一者,该提案应迳予驳回。
: 第十三条 新增
: 三、提案人未贴附国民身分证影本。(户政机关删除条件)
: 但户政机关删除人数超过一万五千人或连署人数百分之五以上者,主管机关应为公民投票
: 案不成立之公告。
不知道会不会流行灌对方假联署???
: 第二十三条 修订
: 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六个月后,始得举行公民投票。
: 公民投票应与全国性选举同日举行。
: 同场加映
: https://goo.gl/QughnB
: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 提案 苏巧慧
: 这明天一定会有新闻
: 节录
: 第十七条 (不在籍投票)
: 第二十四条 (删除参选年龄限制)
: 除了总统、副总统,23岁就都可以选
: 第二十九条 (没参加公办辩论和政见发表当选无效)
: 第四十六条 [立委(全)、直辖市长(议员)、县市长(议员)强制参加政见发表]
: 这两条要一起看
: 第四十条 (删除竞选、罢免活动期限)
: 第五十七条
: 同一直辖市或县(市)之所有投票所及投票人投票完毕后,始得进行开票,开票时应当众
: 唱名。
把本来没写清楚的写清楚,没问题
: 第一百零四条之一 (选举赌盘)
: 意图营利,以公职人员选举结果为标的,供给赌博场所或聚众赌博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 下有期徒刑,得并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上罚金。
罚赌盘,其实本来就有罚啦
: 选后大修公民投票法和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作者: StylishTrade   2017-12-13 18:25:00
违宪的公投结果代表民意想要修宪立法院应该按照民意提案修宪才对好吗
作者: mm4669075 (关宁铁骑)   2018-12-13 18:26:00
本来就该降低门槛= = 原本那什么鸟公投是这次死人联署太多了好吗
作者: StylishTrade   2018-12-13 18:27:00
民意大于宪法 因为民意可以修宪而不是拿违反民意的旧宪法强奸民意
作者: mm4669075 (关宁铁骑)   2018-12-13 18:29:00
民意大于宪法? 如果要因为民意去修宪 那国家完蛋了
作者: justice2008 ( )   2018-12-13 18:29:00
这几个乱提议要改公投法的记清楚 2020别让他连任
作者: mm4669075 (关宁铁骑)   2018-12-13 18:30:00
台湾大部分人不懂宪法 你这样知道带点风向就能改宪法吗
作者: et134226 (YAMOTO)   2018-12-13 18:30:00
中国宪法
作者: hosen (didi)   2018-12-13 18:33:00
修宪被宣告违宪不稀奇,2020释宪也能被宣告违宪我释宪宣告你的释宪 违宪宪法都不宪法,大家一起来没下限
作者: seiya2000 (风见)   2018-12-13 19:01:00
当年公投减少立委人数 造成现在的灾难都怪林义雄带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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