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说个“十万元”的故事吧……(文长)
大叔我20多岁某一年(现在40了),认识的其中一位女网友,在见了几次面后,她用暗示
的方式跟我告白了,但我对她没有任何一点感觉,所以拒绝她了,之后聊天相处也算正常
。
某个星期的星期日,我要参加同学会,而她约我星期六晚上看电影+去旗津看夜景,由于
我家距离高雄市骑车需45分钟,而同学会也在高雄市区,在衡量距离之下,我订了一间高
雄饭店1000元房间。
因为看完夜景应该凌晨2-3点了,隔天11点的同学会,这样也不用来来回回家里,可以睡
饱一点,并非有其它企图。
星期六和她看完电影,就骑机车到旗津看夜景,一眨眼就已经凌晨4点了,我就骑车要载
她回家了,途中得知今天我会住饭店的她,说了令人会觉得好笑的话。
她:“刚刚吹海风,我头有一点痛,可不可以去妳饭店休息一下”
我:“妳家就快到了,还是我直接送妳回家休息”
她:“因为我没看过饭店房间,想顺便看看。”
之后,我们到了饭店房间,进房间,她没在沙发坐下,反而坐在床边,然后身体就直接躺
了下来,那时她可是穿着短裙,面向我这里(我站着),然后躺下,我只好赶紧坐到看不
到她裙子的沙发那里。
她休息约30分钟,我就问她头痛有没有好一点,然后就载她回家了。
过一阵子,在网络聊天得知她要去台北九份玩,然后要住在男网友家。
再过一阵子,在网络聊天下,她说她遇到不好的事情了,我心想该不会她被男网友怎么了
吧,于是我开始旁敲测击,果然,她说她被男网友性侵了,她觉得他很过份,想要对他提
告。
隐隐约约聊天中,我得知底下片段:
1.她住网友家中那一天,她被性侵了。
2.隔天男网友说他有事,结果开车载她到火车站,拿给她2000元就开车走了。
3.事情已经过好几天了,该洗的证据都洗掉了
不过事后我越想越不对:
1.刚开始和她聊天,她的语气非常正常,没有一点被性侵过的任何情绪,甚至还有和悦的
聊天语气
2.男的载她去火车站后,她还自己去九份,还有拍照,如果被性侵后,还有那种闲情逸致
吗?
3.中间还有说一些去台北的过程(我忘了),但当时我觉得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我开始猜想:
会不会是一开始是两情相悦,但那男的射后就冷淡理会,一早就载她去火车站,然后给20
00,结果男的才会被告
后来她要传给他的10万元和解书草稿她也在网络上传给我看过了,大致内容就是:
支付被害人医疗费,每个月千元的精神损害费,且先需给被害者千元的精神及生理的损害
费,每月需探视被害人,直到她康复,毁约需付10万元给被害人
后来那男的好像付10万了,应该是那个没有期限的探视和1000元导致的吧,每当想起,就
令人冒冷汗,如果我当时管控不住自己,会不会有一样的下场。
总结就是:
免费的最贵
千万别射后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