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2678132 (重力可可)》之铭言:
我好奇一下,这种东西不能用检举制吗?
然后被检举怀疑资讯有假讯息之虞者,
有义务标明与回报出处,
然后相关政府单位可以一层一层往上查寻出处,
最后一定有源头,找到源头...自然知道是真是假不是吗?
就跟你在发essay paper要自己附上reference一样,
你被检举 你就有义务付上reference...
如果仍在查证作业中,就要求挂上查证中...等字样,
如果没有依规定挂上查证中 与 出处,就有罚则。
如果源头被赃到是唬烂的,也有罚则。
这样不是相对容易...
一来遏止无脑散布 二来源头更容易被抓到
现在假讯息最可怕就是...空帐号 一直洗
然后无脑老人 一直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