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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上35天班 员工过劳脑溢血成残
一名51岁的杨姓男子在旺全国际公司担任水产加工作业员,于103年间,在连续上班35天
后,突然引发脑溢血昏迷送医急救,所幸急救后保住性命,但却因此成残,劳动力减损近
6成,劳检单位经查发现,杨男在病发前一天的工作时数竟达14.5个小时,且前一个月天
天上班都有10余小时,因此该公司除了违反劳基法挨罚,屏东地院也判该公司须赔杨男
579万余元,全案仍可上诉。
杨男于103年12月20日下午4时许,在公司作业区工作时突然昏迷倒地,经送医诊断出脑出
血及高血压,虽及时救回性命,但却因此失能无法再工作,必须长期复健,遂杨男以违反
劳基法为由,向旺全公司求偿600多万元的工作损失及精神抚慰金等。
但旺全公司却主张,杨男的工作并无负担过重的情形,且杨男有高血压病史,在病发当日
中午外出大量饮酒,加上平日又有抽菸、喝酒等习惯,故认为杨男要为自身现况负起70%
的过失责任。
判决指出,杨男申请职灾给付后,劳动部职安署派员前往旺全公司进行劳检,发现杨男从
11月16日至12月20日连续上班35天未休假,而在发病的前1天12月19日,杨男的工作时数
还高达14.5个小时,在发病前1个月共加班时数共163小时,已违反劳基法每日工作不得超
过12小时及每月加班不得超过46小时规定。
法官认为,经职业医学评估,认定杨男疾病为“过劳”的职业灾害,劳工因职灾所致损害
,雇主依法应负赔偿责任,杨男日以继夜的工作操劳,造成身体“负荷过重”是发病主要
危险因子,经鉴定劳动力减损57%,因此判旺全公司应给付杨男579万2571元赔偿金。
据《自由时报》报导,杨男表示,他术后经过近4年复健,才勉强能走路,因身体有一边
不听使唤,无法工作,只能靠职灾给付金度日,为了工作把身体弄成这样真不值得,希望
能获得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