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ilof (KiLoF)
2018-12-07 19:27:29判例
本体是判决
最高法院开个会议,选出觉得好棒棒的判决,就变成判例了
既然本体是判决,代表它是某一庭的见解
再者有与事实割裂之虞,也就是法院就A事实适用B法规做出的见解,被选作判例之后,只要
适用B法规的案子都受到判例拘束,尽管另案事实与A事实完全不同也受拘束
大法庭就是为了解决上开问题
以前是别人做好的见解,大家来投票选好棒棒判决,大法庭是找人一起讨论之后才做出见解
而且仅拘束提案的事实,不像判例拘束所有适用该判例法规的事实,不会出现两案事实不同
却要受同一判例拘束的情况
大概就是这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