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男求欢挨告性侵 女友称“一下就软掉”露馅
联合
桃园江姓男子去年7月遭控性侵,女友指称遭江强拉她上床脱衣,还不断吸她胸部、摸下
体,但一下子就软掉没射精,江则喊冤强调自己没有强迫;检方调查,女子曾说自己主动
脱掉内衣裤,还说男友“搞了很久,进去一下就软掉”,事隔1个月才验伤,认定江罪嫌
不足不起诉。
检警调查,江(63岁)当天晚上9点多,先是拉女友上床,不顾她反对仍用嘴巴吸她胸部
、磨蹭下体,隔天凌晨又强压到女友身上,性侵得逞,对方不甘受侮辱报警提告。
但江矢口否认,辩称说当晚女友在看电视,自己喝了酒走进房说“我想和你做爱”,对方
拒绝想离开,就把她拉到床上,对方就说自己脱衣服就好,但他2度求欢还一直亲她,未
料迟迟无法勃起,女友甚至对他说“你性无能,勃不起来了”等语,并强调没有性侵她。
而女子起初说,江一直吸她胸部、摸下体,但因生殖器硬不起来所以未得逞,还有透过儿
子报警,结果凌晨3点多男友再度拉她进房,搞了很久才插入,但进去一下就软掉了;后
来她又改称,怕内衣裤被扯坏所以自己脱,被性侵后才逃离房间,但对于性侵次数、报警
时间却前后交代不清。
检方认为,女子曾说有自己脱掉内衣裤,究竟是半推半就发生关系,还是已表示强烈反抗
仍遭性交,另当下江是否清楚对方意愿等,仍得斟酌;且女子传讯给儿子只有交代被骚扰
,隔天去报警也说是被家暴,均未提到遭性侵。
加上事发格了快1个月,女子才去医院采验,经诊断后四肢、下体都没有异状;检方认为
,本间缺乏人证、物证,女子本身指述也有瑕疵,加上无其他积极证据,认定江男罪嫌不
足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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