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修法当初就已经说不合理了…
结果还一堆人坚持父母亲会杀小孩诈领保险金应该修法
根本无限上纲!
现在可好,之前台南大地震房屋倒塌没有赔、现在普悠玛火车翻覆也没有赔
请问父母亲会故意让小孩死在震灾、火车翻覆吗?
想也知道不可能
还很多人搬法条出来假装自己是老学究,笑别人不懂法律?
我看是你们毫无感觉的被人家出卖
你还自以为是的拿法条出来帮他们背书呢
根本是拿极少数诈领保险金的个案、牺牲全台湾人的权益!
保险本来就是大数法则
台湾 15 岁以下孩童人口数是 3,055,127 人
父母虐待致死的人数有多少你要不要猜一下,23 人而已!
十三万分之一左右的机率,数字你都可以上网查
结果你说“淦现在台湾父母虐待小孩很严重哦,应该修法”
你有没有发现,台湾的修法是用少数去压迫多数的权益,岂不奇怪?
然后说小孩不是经济收入来源,所以不需要寿险
我也感觉颇呵
请问七八十岁的老人是家庭经济来源吗?
依照保险学的学术理论而言当然不是
那你们干嘛不修法说老人死亡理赔也不可以赔?
避免家庭里面有人谋财害命呀
当你们说小孩不是经济来源、不需要寿险的同时
你们另外一个嘴巴却说人的生命是无价的
然后又拼命帮自己家 60 岁以上的老人买保险,岂不是互相矛盾?充满道德风险?
此法案不改,未来发生天灾会一直重演类似状况
让我们看看台湾人到底要发生几次重大灾难才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