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 台湾是自由民主国家连反自由民主在台湾都有市场反什么你管得着
再来甲甲跟婚姻的关系本来就很吊诡 甲甲到底为什么需要婚姻啊?
婚姻本身是一种契约来绑定限制双方的经济跟后代 因为口说无凭所以找国家来背书
经济上女性因为生理关系天生弱势所以在怀孕及养育子女期间需要男方支持(或说双方合作)
后代上有继承权的问题 婚姻是保障子女的正统继承权
偏偏甲甲两方是男(女)的不会怀孕 经济上也不会有男女生理差异的问题更不会有后代子女
也许有些甲甲会说生不出来可以领养 这又扯远了暂不讨论
甲给我的感觉就是正常情侣能做得事我们全都要 至于为什么要~~不管啦
问题是同性情侣跟异性情侣本质上就不一样你怎么能用同一条法律
立专法已经是很客气了 理论上没有客观正当理由根本不该随便立法浪费资源
说是基本人权麻烦回去翻公民课本 全世界婚姻百百种(一夫多妻 多夫一妻....)
自然界根本没有婚姻这种东西好吗 开头就说过这是一种人为的"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