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女星二度被讨卵子却给不了 怪台湾法律“好奇怪”
3.完整新闻内文:
https://i.imgur.com/HtDUb5Z.jpg
刘乐妍自曝被讨卵子2次但法律上无法给予,对此怪台湾法律很奇怪。(取材自中时资料照
片、刘乐妍脸书)
2018年11月26日 17:44 中时电子报 吴品瑶
女子团体“F4”前成员刘乐妍,近年将事业及生活重心转往中国大陆,经常po文发表对两
岸议题的看法,也不时批评故乡台湾,而35岁的她日前自掏腰包返台冻卵,当时表示若意
外身故,在台湾依法不能将冷冻的卵子捐出,对此大表抱怨,因而起心动念要将卵子带去
对岸捐,今又po文透露有人跟她讨论卵子,又碍于不知如何赠与,对此怪台湾法律“好奇
怪”。
https://i.imgur.com/KmEGu9y.jpg
刘乐妍脸书po文。(翻摄自刘乐妍脸书)
刘乐妍今在脸书po文,透露至今已遇到第二个人跟她讨卵子,上回是一对华裔夫妻,但对
方人在美国,刘乐妍的卵子则冻在台湾,不知道怎么拿过去,这回跟她讨卵子的人则是在
广州,刘乐妍表示曾想过若自己身故,会希望全身上下能用的器官通通捐赠,就是希望能
帮助有需要的人,遑论是卵子,“只是台湾法律好奇怪,我在台湾存的卵子,如果我不小
心死于意外,居然是不可以捐的!这样子违法?!”。
刘乐妍对于自己的卵子能被大家看中,深感荣幸,也说自己不菸不酒,身材高挑还没整形
,个性具正义感又热情活泼,“虽然房间有点乱,不太喜欢读书。但是这两件事情是后天
如果有良好的家庭条件教育可以改变的”,且她冻卵时还颇年轻,“医生说至少我的卵子
可以活一半”,条件连自己都觉得不错,“我真的很愿意给你们,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怎么
给你们呀”。
(中时电子报)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1126003075-2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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