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提选举无效之诉 法界:翻盘机率低
2018-11-26
选罢法未规范同一选区全部投完才能开票 无违法问题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国民党籍台北市长候选人丁守中认为,这次选举因“边投边开
票”,导致选民可透过手机观看战况、让对手有机会操作弃保,将提“选举无效”之诉;
多位律师认为,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投票所”投完票即成为“开票所”开票,并无
规定须同一选区投完才能开票,选务人员依法开票并未违法,丁提告胜诉的机率低。
依选罢法第一一八条规定,选委会办理选举“违法”而足以影响选举结果,候选人可提选
举无效之诉。律师林俊仪表示,依同法第十九条规定,选举人应于规定投票时间(即四点
前)到“投票所”投票;逾时不得进入,但“已于规定时间内到达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
可投票”。
林俊仪认为,所谓“投票所”不应只限于室内空间,在四点前抵达并在外排队者,投票资
格并无问题,且同法也没有规范同一选区全部投完才能开票,选务人员依法开票,并无违
法问题。但他认为这次选举确实有些问题,是法律漏洞,未来选务机关得更谨慎规划或透
过修法解决,以免影响选举公平性。
这次选举确有法律漏洞 应修法解决
曾任投开票所主任管理员的律师刘邦绣认为,依选罢法第五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投票所
”于投票截止时间的下午四点后即改为“开票所”,选务人员并无“违法”问题,丁以此
主打“选举无效”成立机率较低;律师陈振玮也认为丁的胜诉机会不高。
丁要证明 有多少选民因此改变意向
律师林俊峰则指出,丁守中首先要证明有多少(或比率)的投票所,在下午四点后仍进行
投票?第二是有多少选民在此情况下投票?第三是有多少选民在排队投票时,以手机观看
新闻、通讯软件、社群软件的开票讯息?最困难的一点是,有多少选民因此改变投票意向
?是否全可归责于中选会或北市选委会,造成选民接收不当的开票讯息,进而改变或影响
投票意向,导致丁本应当选而落选?要胜诉很困难。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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