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同性婚姻修民法立专法 立委意见大不同

楼主: asdf1256 (guest)   2018-11-25 13: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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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摩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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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性婚姻修民法立专法 立委意见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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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立法问题怎么处理,朝野立委见解不同。国民党立委林德福认为修民法兹事体大
,支持立专法;民进党立委尤美女说,民法只修3条,明年5月24日,台湾一定成为亚洲首
个同性婚姻合法国家。
婚姻平权民法修正草案2016年12月26日在立法院初审通过,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释字748
号解释,也要求有关机关应在2年内完成修法或立法,以保障同性婚姻自由,若没有在期
限内完成修法或立法,同性伴侣将可依民法婚姻章规定,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初审通过条文明定,异性或同性之婚姻当事人,平等适用民法及其他法规所定关于夫妻、
配偶之规定。异性或同性配偶,平等适用民法及其他法规所定关于父母子女、亲属之规定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说,他尊重同性恋者争取权益,不用去反对同性婚姻,但也希望能不要
破坏现有的民法架构,因为修民法兹事体大,影响层面太大,盼能立专法,“专法可以接
受”。
国民党立委林德福表示,他不反对同性婚姻,但个人支持应该要立专法,修民法兹事体大
,虽然同性恋者是少数,但毕竟还是要尊重他们,因为性向是与生俱来的,“我们绝对没
有去排斥”,要给同性恋者尊重与空间。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表示,反同方公投通过会有很多争论,可能会在立法院继续吵下去,一
直吵到明年5月24日还是没有结果,同性婚姻将依大法官解释自动生效;就算反同方吵赢
了,照他们的意思立了专法,那同志团体一定会去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因为这已违反大
法官748号解释。
尤美女说,很多问题并不会因为公投通过就解决,后面会有更多问题。在立法院已经初审
通过的民法修正草案,才是最简单直接的修法方式,且草案才修改3个条文,“不晓得他
们说要休几千个法,是要从哪来?”
尤美女表示,“不管怎样,5月24日台湾一定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如
果同性恋者在社会不会消失,就是真实的存在,不保护他们只会让社会更不安定,这不是
台湾号称人权国家该有的作为,“跟你没关系的,到底在反弹什么?”。
国民党立委许毓仁表示,同性婚姻对执政党来说“是个炸弹”,公投结果要另立专法,就
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这会拖到立法院下会期,但就离大法官释宪的2年期限很近,如果要
在明年5月24日前推出一部专法,“政治风险太高”,他认为在公投后执政党可能也不会
处理,就让它自动生效,再透过行政命令做相关应对措施。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曾铭宗说,就公投结果来说,希望修民法的公投没过,希望立专
法的则是过了,公投是最新、最有效的民意,而相关主管机关是法务部,他呼吁法务部赶
快依公投结果提出专法的草案版本。他说,公投是最新民意,支持公投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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