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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新闻标题: 女控遭4男轮流性侵 结果真相是这样
完整新闻内文:
家住北市的女子指控李姓友人与绰号“猴子”及2名身分不明的男子,将她载到旅馆轮流
性侵,2天后“猴子”又在她家附近,把她强掳到黑色SUZUKI汽车内,再性侵她一次,她
因此先控告李男涉嫌加重强制性交罪,同时要求找出“猴子”到底是谁,但检警调查后发
现李男有不在场证明,而旅馆的监视画面也没看到有4男1女进出的画面,到底有没有“猴
子”这个人,检警查了半天也没查到,因此就李男被控性侵部分,以事证不足,处分不起
诉。
这名女子指控,他的好朋友李姓男子今年7月23日下午2点左右,与1名绰号“猴子”的男
子及2名身分不详的男子,开车将她载到万华区的“帝华旅社”轮流性侵她,完事后再开
车载她回去。3天后,“猴子”又开着黑色SUZUKI汽车内在她的住处埋伏,然后将她掳上
车玩车震,她趁著“猴子”不注意时,偷偷打110报案,却因为猴子发现只好挂断电话,
她因此控告李男涉嫌加重强制性交,并请检警查出“猴子”到底是谁,她也想一并提出告
诉。
对于女子的指控,李男觉得莫名其妙,他表示,7月23日下午,他因为身体不舒服,打电
话给戴姓女友人,请她载他到林口,他有人证,怎么可能分身同时出现在林口与万华?再
者他没有绰号叫“猴子”的朋友,他不知道为何女子要指控她。
为了厘清事实,检察官传唤戴女出庭作证,戴女证称,7月23日下午2点左右,李男打电话
给她说身体不舒服,请她载他到林口,快接近2点半时,她载他去搭公共汽车,当时还担心搭
错车,2点40分还打了电话问他是否有搭上车,李男回说有搭到车,返家后还打电话报平
安。
检察官也传了帝华旅社的高姓员工出庭作证,高男证称,当时警察有来查访,他印象从来
没有4个人同时过来要开1间房间休息的事,另外调阅旅社当天的监视画面,也没有发现有
4男1女一起进到旅社的画面。而警方也前往女子住家附近查访,附近车主都表示从来没有
看过黑色SUZUKI的车辆,调阅路口监视画面,当天也没看到有黑色SUZUKI的车辆。
检察官认为女子指控的事实没有任何事证可以证明,更查不出“猴子”是谁,因此采信李
男的说法,将他处分不起诉。(吕志明/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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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越想越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