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不就三妻四妾了,
为什么每次提到同性恋,
都觉得这些事情没有发生呀,
现在也没有不被接受呀,
你看王永庆娶了好几房,
怎么都没人抗议?
多人婚和杂交,
根本就不是同性恋衍伸出来的议题好吗,
这些自古就存在在异性恋里,
要说这些异性恋才是始祖,
不要一直牵拖这些,
说同性恋不该得到结婚的权利。
※ 引述《harden5566 (澎湖大胡子)》之铭言:
: 前言:我赞成同婚
: 哈登我有时候会想一些反驳自己想法的事情来挑战自己
: 最近在同婚议题上,延伸出了其他的讨论议题
: 多人婚姻是否合法化?
: 1、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
: 2、我没有影响到其他人
: 3、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爱的方式
: 等等诸如此类
: 这跟同婚议题不同,但是好像某些论点是可以套用进来的
: 当年同婚不被接受,因为宗教、法律等因素,在某些国家甚至是犯罪行为
: 那么现在处于不被社会接受的多人婚姻、杂交等活动
: 会不会在未来也跟着解禁呢?
: 何况目前的伊斯兰国家中,就有些可以多人婚姻(虽然仅限一夫多妻)
: 有没有多人婚姻会不会出现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