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同婚修民法一点都不麻烦! by陆怡文

楼主: VVizZ (我很穷)   2018-11-22 10:26:10
※ 引述《wayne62 (习大大的爱/碍家)》之铭言:
: FB卦点说明:
: 争论修民法好,还是立专法好 常常变成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 这里有个 公投过后立法院工作大揭密 的流程图来清楚呈现
: FB连结: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967007723379880
: FB内容:
: 如果有用自己拿去用不用告知
: 时间剩下不多我们能做尽量做
: https://goo.gl/QChRY9
: 11/22补充
: 有人反映:专法300条太低估了
: 我们全国法律提到“配偶”的次数远高于“夫妻”300条,
: 而如果同志专法的伴侣定义不等于婚姻中的“配偶”,
: 就有5000多条关系与权利义务等等,需待专法编写者重新界定,
: 还不保证一次可以到位!!
: 再加上目前专法实际上根本没有内容,完全不能信任!!
: ps.从这图上看起来,立专法 的路 能走通的也只有 民法抄写版
: (拒绝花钱照抄)
听他放屁
专法是特别法
而且法律制定的技术
一开始一定会先做名词定义
第一条通常是法律依据或立法目的
第二条之后就是定义的问题
结果是
立专法更简单
我来示范一下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同性伴侣之权利义务,除本法有特别规定外,准用各项法律中配偶之权
利义务。
这样不就好了
修五千条
骗智障喔
整天懂塞康为什么不懂点立法程序与技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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