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选前四天辞立委 卢秀燕避答是否参加区域

楼主: dj720c (dj720c)   2018-11-21 09:18:14
辞职就不能再选我以为是常识
法盲记者问这什么鸟问题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第 27 条
下列人员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一、现役军人。
二、服替代役之现役役男。
三、军事学校学生。
四、各级选举委员会之委员、监察人员、职员、乡(镇、市、区)公所办理选举事务人员及投票所、开票所工作人员。
五、依其他法律规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者。
前项第一款之现役军人,属于后备军人或补充兵应召者,在应召未入营前,或系受教育、勤务及点阅召集,均不受限制。第二款服替代役之现役役
男,属于服役期满后受召集服勤者,亦同。
当选人就职后辞职或因第一百二十条第一项第二款、第三款情事之一,经法院判决当选无效确定者,不得申请登记为该次公职人员补选候选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