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IOC再来函关注东奥更名公投 不排除中止或

楼主: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8-11-18 16:13:46
1.媒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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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IOC再来函关注东奥更名公投 不排除中止或撤回承认我国会籍
3.完整新闻内文:
17683出版时间:2018/11/18 14:16
国际奥会再次来函。
24日选举公民投票第13案“你是否同意,以‘台湾’(Taiwan)为全名申请参加所有国际运
动赛事及2020年东京奥运?”(以下简称东奥更名案)引起IOC(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
mittee,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关注,主管国家奥会往来部门副处长米罗(Pere Miro)16日
致函中华奥会主席林鸿道、体育署长高俊雄,表示不会干预选举程序,且尊重言论自由,
但重申不予改名立场,同时任何对中华奥会过度施压将会被视为外界干预,可能中止或撤
回对我国奥会承认。
IOC来函中表示,为避免不必要期待与臆测,希望借此重申依据奥林匹克宪章,国家奥会名
称管辖权为IOC所有,目前“中华台北(Chinese Taipei)”是IOC与我国奥会1981年协议,
而任何国家奥会/代表团名称变更均须经IOC执行委员会核准,而今年5月2至3日经过2天研
议,已决定不予核准。
部分支持东奥更名者意见是就算公投案过关,也只是提出申请,若IOC不予核准,也不会有
损失。但公投案若通过,只对政府有效力,IOC对口单位我国奥会是非政府组织,因此实际
可行方式就是政府督促、或立法强制中华奥会提出更名申请。
米罗来函警告,任何试图对中华奥会过度施压而违反1981年洛桑协议,及/或进行违反IOC
执委会决定的行为,将被视为外界干预,中华奥会将可能接受奥林匹克宪章中、针对此类
案例所设保护性措施条款(特别是第27.9条)。
第 27.9条记载于奥林匹克宪章第4章,内容是:“除违反奥林匹克宪章给予相关处置和惩
处之外,如国家奥会的活动遭该国宪法、法律或其他规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机构的行为
所影响或阻碍,国际奥会执行委员会于听取该国家奥会意见后,得做任何适当决定以保护
国家奥会的奥林匹克活动,包括中止或撤回对该国家奥会的承认”。
信末表示,IOC期盼中华台北地区参与奥林匹克活动利益能超过政治考量,以免中断我国代
表团备战未来国际运动赛事准备工作,也避免不必要的复杂状况。(王毓健/综合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tw.sports.appledaily.com/realtime/20181118/1468642/
5.备注:
又在威胁我们台湾公民了
我们台湾公民不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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