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是只有高雄市政府有接受捐款好吗?
被乡民骂到臭头的红十字会也有接受捐款,
而且至少看起来使用的用途比高雄市政府合理多了!
http://tinyurl.com/yaw4kcve
二、
高雄市政府把钱拿去发给周边住户,美其名为交通不便金,
结果打死不承认自己有疏失,
透过市府代位求偿的受害者根本无法申请国赔,
而自己提告打国赔的案件,
高雄市政府几乎每件都输....呵呵呵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136203
三、
最狠的是把善款吞掉变成市府的代垫款....
原来大家捐钱不是为了受害者,而是为了高雄市府!
https://www.storm.mg/article/453408
八仙尘爆,新北市府组义务律师团;花县地震,律师费用由县府支出;
所以,到底为什么高雄气爆的善款,
要有“一亿三千万”去做律师费用,
一直是个谜,直到地院判决出来,高雄市府有四成责任,
才知道,这一亿三千万的律师费用,是要去说服受灾户,接受对他们不利的“代位求偿”。
要先厘清一个概念,善款就是要捐给受灾户的,
受灾户本能够得到“赔偿+善款”的双重补偿,
可是在高雄市府的话术下,变成由善款先行垫付,
再由高雄市府“代位求偿”,求偿所得回流善款帐户。
(注:选择自行提告的人好像根本就拿不到善款的垫付,
所以无论如何高雄市府收的善款其实最后都不是给受害者.....)
也就是说,变成受灾户从“善款+赔偿”,
变成只有“善款”、“赔偿”二择一,这就是受灾户的损失,
也是高雄市府对捐款人的诈骗。
11/24考验人民记忆力的时刻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