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反核食公投新增意见书 法官斥责中选会:视法律为无物

楼主: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8-11-16 20:08:19
反核食公投新增意见书 法官斥责中选会:视法律为无物
2018-11-16 11:48联合报 记者赖佩璇╱即时报导
  中选会10月24日公告反核食公投第九案事项,11月2日再度重行公告,将行
政院意见书放入公告事项,有违反行政中立争议。公投案领衔人、国民党副主席
郝龙斌向法院声请停止执行重行公告并另提定暂时状态假处分,欲让重行公告失
效且不能发放选举公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上午10点30分开庭审理两案,法官
当庭斥责中选会方,批评其违反28天内公告的法规,简直视法律为无物。
  九合一大选绑公投在即,本次公投提案总共有10项。下一代幸福联盟针对第
12案向法院声请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月7日裁准且命中选会不得在选
举公报刊登政院新的意见书。但中选会已印制完成选举公报并发到区公所,还提
起抗告,想争取最高行政法院支持。
  除此之外,郝龙斌领衔提出全国性公民投票第九案:“你是否同意政府维持
禁止开放日本福岛311核灾相关地区,包括福岛与周遭4县市(茨城、枥木、群
马、千叶)等地区农产品及食品进口?”中选会在10月24日公告后,又于11月2
日重行公告,放入行政院意见书。
  郝龙斌质疑中选会此举涉嫌违法、违反行政中立。他主张,依公投法第17条
规定,政府对公投法意见,必须在选举前28天内公告,但对于反核食等四个公投
案,在11月2日又重行公告,放入行政院意见书,中选会公然违法。
  郝委任律师叶庆元、林经洋向行政法院提起救济,声请停止执行及假处分。
法院昨日收到声请状后,火速于今上午开庭。叶庆元表明选举在即,已无时间先
向原处分机关或上级机关申请停止执行,且行政院在公报上加入相关说明文字,
向其申请没实益,因此直接向法院声请。
  叶庆元强调,公投法第17条规定要在选前28日内公告意见书,立法目的是为
确保正反意见在对等情况下呈现、进行讨论,有确保领衔人在公法上的保护目
的。行政院延迟提出意见书、中选会违法刊登,当然会影响公平性。
  中选会委任伍彻舆律师反驳,全部公投公报已印制完成,且该提案新增的内
容没改变,不影响投票权人的认知。法官魏式瑜质疑,“言下之意是法官要受中
选会拘束?要吞下去?新增意见书有什么公益?大家不想吃核食不是公益吗?”
  法官直言,法律规定28日内公告,用意就是要让公民知道在选什么,不遵守
规定是突袭,且行政院早该提出意见书,“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院依法判决!
”新增内容没有影响是中选会主观认知,但无论如何就是不能违反规定。
  中选会方说将在下周二具状补陈。法官说,下周六将选举,时间非常紧、压
力很大,法院必须很快下裁定,“依照我的速度说不定今天就裁出来了。”请双
方有意见赶快传真进来。两案皆候核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8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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