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检起诉“X分钟看完电影”违著作权法 谷阿

楼主: RRADA (HIRO)   2018-11-16 16:51:32
不要啊!
谷阿莫这么蟀
看起来就是一个守法的人!
怎么可能犯罪?!
一定是你们这些眼红的人! 乱举报害他的!
若是害肥宅我吃不到他的凤梨酥
我一定........
我一定........
呜呜呜........
※ 引述《wirefu (zechs)》之铭言:
: 检起诉“X分钟看完电影”违著作权法 谷阿莫出庭:被指营利是误会
: yahoo
: https://goo.gl/YZRQVa
: 网络红人谷阿莫以“X分钟看完一部XX的电影”系列影片爆红,但他被片商控告涉违著作
: 权法,遭检方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谷阿莫表示,“我被起诉我不认同”。
: 谷阿莫也说,对方说他有营利,这完全是误会,自己是在评论电影以及教育其他看不懂电
: 影的人,不是为了要营利、不是要拿YouTube的钱,才做这样的事情。
: 谷阿莫的委任律师简荣宗则说,如果告诉人没有取得改作权及公开传输权的专属授权,这
: 样的告诉可能会有不合法问题;谷阿莫的作品跟原著作有很大的转换性,上传之初更不知
: 道会获得多少利益。
: 法官问片商及谷阿莫是否有意和解?简荣宗说,任何有助于纠纷尽快解决的途径,他们都
: 不排斥,但这还是要看告诉人所提的条件,以及希望被告履行什么样的义务。
: 今天出庭的得利公司等4家片商代理人及律师表示,可以调解、不排斥调解等语。
: 本名仲惟鼎的谷阿莫,以“X分钟看完一部XX的电影”系列影片爆红,但有多家片商认为
: “尸速列车”等13部影片遭侵权,对他提告。
: 谷阿莫对于挨告一事曾自制影片,在脸书上回应,认为他的影片符合网络著作权合理使用
: 原则,但最后仍应由法官判断,而且在评论、解说、研究、教学或新闻报导等情况下,合
: 理的范围内,可以不事先经著作权人之授权,而使用网络上已公开之他人著作内容。
: 不过提告的片商提出“逐幕分析表”作为证据,向检察官证明谷阿莫侵权;台北地检署侦
: 办后,认为谷阿莫涉嫌改作、当中有商业利益,因此依违反著作权法第92条规定,今年6
: 月将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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