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民调:反同公投获7成7赞同 仅2成6支

楼主: fakeoldboy ((假直男中))   2018-11-16 05:37:59
你说的德国不一样其实满有问题的。
: 跳来跳去都爱跳德国啦,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德国跟台湾的根本差异?
: 1. 不同地方"婚姻"的重要性及意涵也是有差的。在台湾结婚的浩大工程跟欧
: 美一样吗?认识很多朋友在国外公证结婚了都懒得回台湾宴客了,那个席开几
: 十桌甚至是流水席的排场外国婚礼能比吗?更别说一堆古礼习俗,从说媒下聘
: 订婚结婚一堆繁文缛节,现代虽然简化了但一样复杂得要死,"婚姻"这词在华
: 人世界的社会重要性复杂性远比国外高得多
要论社会对婚姻的传统想法,在基督教世界(当然包含德国)并没有“比较不复杂”
按照教义婚姻是上帝让两人结合,所以,
基督教世界保守的观念甚至连离婚、避孕都不行
: 2. 连德国这种各类人权观念不知道比台湾领先多少年的都要经过专法然后发
: 现缺陷然后再融回一起,为什么有人会有"台湾不用走这段路"的想法?简单说
: 你自己没走过的路,拿些外国不论环境或价值观都跟你有很大差异的经验当例
: 子,就自以为可以跳过去,这种想法是有多天真阿?
这个又是大误了!
德国在1871年订的刑法175条,同性的性行为是有罪的,要关四年。
(1885英国更屌,立了死刑的惩罚)
德国这条法律到了1994年才废除
而且到2017年才废除曾被逮捕者的罪名
德国立专法才不是什么“循序渐进”,是因为没几年前才废除刑罚,
要立不相冲突的法律不容易。
: 算数学要省步骤,学霸全搞懂了跳过几步还可以,成绩吊车尾的学渣也学人家
: 看看证明式然后自己删掉几行,这样会没问题?
: 就算未来真的社会观念改了,而后发现分专法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好了,那
: 也都是未来的事。目前的社会争议点就在这边,偏偏嘴巴上讲得好听这样修法
: "比较简单",结果造成争议最大,还真不知简单在哪了呢
本来就比较简单,老是说“西方比较进步所以可以”根本是印象派意见,
台湾直接修民法就是比较简单啊!
别忘了我们还有通奸罪,如果婚姻和专法是两条不同的法律,
那通奸怎么算?假使有一位郭姓双性恋者突然又爱上了一位男性,
他们还可以用专法也“结合”一次?
台湾变成容许合法3P的国家吗?
: 你原本一套法是从异性角度出发在写的,现在讨论的变同性,那就是完全不同
: 的新东西。你硬要辩说把同性塞进去然后东改点西改点,"技术上就可使用"。
: 也许要能用是不难啦,但非要塞进去的逻辑在哪?新的东西为什么不直接拉出
: 来写新的?就算重复性很多好了,法律本来一堆条文就只有一点细节差异大量
: 内容重复不停,这样又有什么问题?
: 如果专法立不好本来就是立法院负责阿,依社会需要跟民意来生法条出来不是
: 国会最基本的责任,不然领薪水是领假的?如果你论点是想带到台湾国会烂立
: 出的法必然烂,那我们干脆把台湾现有法律撕光好了,反正全都这个国会立出
: 来的不是?"国会烂所以不可以让他们立专法"这种论点自己想想不好笑吗?
国会烂是烂在就是为了迁就你这种“我们不像西方一样进步”的想法
因为这样又不敢废除通奸罪,现在因为你这种自认“保守”的思想,
又要搞个专法。
台湾如果变成跟异性出轨有罪,跟同性不但没罪还可以用专法
你的我的阿妈都知道这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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