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民调:反同公投获7成7赞同 仅2成6支

楼主: ilw4e (可以吃吗?)   2018-11-16 03:54:40
※ 引述《stanlyleu (苍穹之战神重返人间)》之铭言:
: 3。立专法不是歧视???
: 举个德国的例子
: 德国15年前立专法
: 这一两年还是修改为纳入民法保护
: 承认同性婚姻
: 为何?
: 因为他们以为会发生的都没发生
: 因为专法漏洞百出
: 民法直接类推适用比较好
: 这也是我的民法大老教授的看法
: 德国过去这些年
: 因为专法的缺陷
: 导致要求裁示等等的案子爆量
: 不但耗费法律资源 也浪费时间
: 不堪其扰
: 我国的法律其实比较源于德国与日本
: 德国的水准大家都知道吧
: 我们立法院的水准你们也知道吧??
: 你觉得本国的立法院仓促之间
: 可以立出比德国完善的专法???
跳来跳去都爱跳德国啦,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德国跟台湾的根本差异?
1. 不同地方"婚姻"的重要性及意涵也是有差的。在台湾结婚的浩大工程跟欧
美一样吗?认识很多朋友在国外公证结婚了都懒得回台湾宴客了,那个席开几
十桌甚至是流水席的排场外国婚礼能比吗?更别说一堆古礼习俗,从说媒下聘
订婚结婚一堆繁文缛节,现代虽然简化了但一样复杂得要死,"婚姻"这词在华
人世界的社会重要性复杂性远比国外高得多
2. 连德国这种各类人权观念不知道比台湾领先多少年的都要经过专法然后发
现缺陷然后再融回一起,为什么有人会有"台湾不用走这段路"的想法?简单说
你自己没走过的路,拿些外国不论环境或价值观都跟你有很大差异的经验当例
子,就自以为可以跳过去,这种想法是有多天真阿?
算数学要省步骤,学霸全搞懂了跳过几步还可以,成绩吊车尾的学渣也学人家
看看证明式然后自己删掉几行,这样会没问题?
就算未来真的社会观念改了,而后发现分专法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好了,那
也都是未来的事。目前的社会争议点就在这边,偏偏嘴巴上讲得好听这样修法
"比较简单",结果造成争议最大,还真不知简单在哪了呢
你原本一套法是从异性角度出发在写的,现在讨论的变同性,那就是完全不同
的新东西。你硬要辩说把同性塞进去然后东改点西改点,"技术上就可使用"。
也许要能用是不难啦,但非要塞进去的逻辑在哪?新的东西为什么不直接拉出
来写新的?就算重复性很多好了,法律本来一堆条文就只有一点细节差异大量
内容重复不停,这样又有什么问题?
如果专法立不好本来就是立法院负责阿,依社会需要跟民意来生法条出来不是
国会最基本的责任,不然领薪水是领假的?如果你论点是想带到台湾国会烂立
出的法必然烂,那我们干脆把台湾现有法律撕光好了,反正全都这个国会立出
来的不是?"国会烂所以不可以让他们立专法"这种论点自己想想不好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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