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讨论同性婚姻的时候,
好像常常会吵到爱滋和滥交这个议题上,
以甲甲有爱滋为理由反对同婚。
这让小的有点无法理解
大家都知道,反同有两种人:
一种是受传统社会或宗教影响而观念守旧,无法接受同性相爱的;
另一种是像版上大多数的各位,因为爱滋泛滥、浪费医疗资源这样的理性原因而反对滥交狂甲的。
前者反对同婚很正常,因为传统观念里就是无法接受同性结婚嘛!
可是后者照理来说反对的是爱滋还有滥交,而不是同性恋本身,所以在同婚这个议题上,应该要以减少爱滋泛滥为目标来选择支持哪方…
而就我所知,
“婚姻”是个确立性伴侣的行为,
让人从此只能跟一个人性爱,不然的话就是通奸。
所以说,结婚是和滥交相牴触的。
而滥交又会导致爱滋的传播,
如此得出,同婚可以让爱滋在甲甲间的传染率变少,解决爱滋泛滥的问题!
可是既然同婚可以减少爱滋甲,降低健保的负担,
大家为什么还是常常以爱滋患病率高作为反同婚的理由呢?
小的不解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