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北律:支持修民法婚姻章 保障同性别二人

楼主: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2018-11-14 00:46:37
1.媒体来源:中央社
2.完整新闻标题:
北律:支持修民法婚姻章 保障同性别二人结婚
3.完整新闻内文:
最新更新:2018/11/13 19:14
(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13日电)针对与同婚议题有关的5个公投案,台北律师公会今天
发表声明指出,支持以修正民法婚姻章的方式,保障相同性别二人结婚的制度。
北律也主张,于性平教育中涵盖同志教育、情感教育及性教育等面向。
北律指出,基于律师法第一条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的使命,因此对全国性公民投票案
第10、11、12、14、15案(婚姻平权、性别平等教育等议题),表达立场。
北律表示,“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未使相同性别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
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于此范围内,与宪法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
自由及第7条保障人民平等权之意旨有违”,此已为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748号解释所阐明
在案。
北律提到,基于前揭司法院大法官解释的意旨,可知无论同性恋者或异性恋者,均可以经
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亲密性、排他性的永久结合关系,应为宪法第22条婚姻自由与第
7条平等权所保障,此自为宪法所揭橥的基本人权。
声明提到,本次公投案第10及12案中,欲以透过修改民法婚姻章以外的形式,处理相同性
别二人结婚的制度,“难谓合于宪法平等权意涵”。
此外本次公投案第11及15案,关于性平教育中是否应涵盖同志教育部分;北律认为,推动
同志教育的落实,有促进基本人权的实益,应予以肯认,“难以苟同本次公投案第11案的
诉求”。
综上所述,北律主张各界应以基本人权为出发点,包容及尊重不同性倾向的族群,支持以
修正民法婚姻章的方式,保障相同性别二人结婚的制度,并主张于性平教育中涵盖同志教
育、情感教育及性教育等面向。(编辑:李锡璋)10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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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181113031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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