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公投公报补上政院意见 惹议
3.完整新闻内文:
“反核食”公投案领衔人、国民党副主席郝龙斌昨天指控,中选会上月廿四日已经公告反
核食公投,却在十一月二日重新公告,并加入行政院意见书,质疑中选会涉嫌违法,近期
将向法院提假处分。提出三项公投的“下一代幸福联盟”今天也就此事召开记者会,质疑
中选会意图误导选民;幸福盟强调,高等行政法院已在七日裁定中选会违法,中选会立即
停止执行,所有载明违法说明的公投公报必须回收重印。
对此,中选会指出,是援例发布修正公告,促进人民与政府对公投提案的沟通。副主委兼
发言人陈朝建也表示,中选会依法办理所掌事务,对于法院的裁定,也会依法提出抗告。
郝龙斌指出,依照公投法第十七条规定,中选会必须在投票日前廿八天公告,反核食公投
案中选会十月廿四日已公告,中选会之后又重新公告,内容加了行政院的意见书,质疑中
选会违反行政中立。
曾铭宗要求中选会主委陈英钤应为其违反中立下台负责,另对于违法公告部分,近日会向
法院提出假处分,要求中选会重新印制公告。
幸福盟则在今天召开记者会,质疑中选会违法重行公告资讯,扭曲爱家三公投提案原意及
通过的后续效应,意图误导选民,完全是亵渎民主的行为,呼吁中选会不要以抗告手法,
延迟公投公报重印。
对此中选会表示,在公投提案审查阶段,若提案领衔人主动表示要修改提案主文或理由,
中选会皆乐观其成,并积极协助。基于相同道理,若政府机关针对公民投票案提出意见书
后,经倾听各界意见,要修改其意见书,中选会也会依其请求,发布公告让修正意见书广
为民众周知,以落实公投审议民主的立法意旨。
中选会并表示,因过去全国性公投案第六案,中选会曾有发布修正公告的前例,且这次公
投公报至十一月二日尚未付印,因此中选会于十一月二日援例公告前开修正意见书,程序
一切公开透明。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s://goo.gl/dfR1XS
5.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