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市辩论/韩国瑜:我的政见被曲解了

楼主: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8-11-11 03:14:12
※ 引述《skvis (乳房观察家)》之铭言:
: ※ 引述《shinmoner (WISDOM)》之铭言:
: 中华民国宪法
: 第 143 条
: 中华民国领土内之土地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权,应受
: 法律之保障与限制。私有土地应照价纳税,政府并得照价收买。
: 附着于土地之矿,及经济上可供公众利用之天然力,属于国家所有,不因
: 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权而受影响。
: 土地价值非因施以劳力资本而增加者,应由国家征收土地增值税,归人民
: 共享之。
: 国家对于土地之分配与整理,应以扶植自耕农及自行使用土地人为原则,
: 并规定其适当经营之面积。
: 就算这些前提条件通通达成了 石油挖出来还是属于国家的
: 不是属于高雄市的 你要怎么拿这些石油帮高雄市还债...
其实你拿宪法算是不错
不过宪法为国家基础法
为了政府管理依据
其基础上设计行政法
挖石油应该属于矿业
矿业法由经济部矿业局执行相关
我把法规数据库网站贴著
https://law.moj.gov.tw/MOBILE/law.aspx?pcode=j0020001
依据矿业法第六条
中央及地方政府皆须依照此法取得矿业权
所以地方政府是可以申请探矿的
再来解释你家后院喷油你可以挖嘛?
基本只要依照非常繁复的申办公司
还有矿业执照你就能合法采矿
不过记住要交矿业权利金
大概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十
完全看主管机关决定
(通常这时你会选择跟中油合作省事)
如果真挖到石油
市府及市府入股创办的石油公司
交清费用及营运费用有盈余
理应上交红利给市府
会不会拿去还债,就看预算分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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