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戏女乡长获判无罪 李元亮:她长得也不是很漂亮
宜兰县南澳乡公所与乡民代表会长期水火不容,去年乡代会主席李元亮(60岁)
在会议中向乡长薛秋花(52岁)脱口说出“妳给我稿、我就给妳文”,薛秋花
认为是暗喻性行为,觉得被性骚扰、污辱愤而提告,然而案子上诉最高法院后,
法官认为李男所说确有性骚扰意味,但依法并无刑责,且公然侮辱程度,因此
维持一审无罪判决。对此薛秋花说对判决“有点遗憾”,李元亮则驳斥有性骚
扰,更笑说:“她长得也不是很漂亮!”
本案源于 2017 年5月9日上午,李元亮主持南澳乡代会定期会审议法案与总
决算等事项时,在议事厅当众对薛秋花表示:“妳给我稿、我就给妳文。”薛
女认为李男故意用轻蔑言词,以谐音暗喻“给搞就给吻”等性暗示,怒告李涉
犯公然侮辱罪嫌。
李元亮则说,当时会议结束薛催他和发公文,他回应:“妳给我稿、我就给妳
文。”,意思是指两人单位不同,一边是乡公所、一边是代表会,乡长不可能
对乡代会主席上签核稿,他的意思就是薛女休想跟他要到公文,没有性骚扰之
意。但薛秋花强调,李男说的这段话在南澳乡是有典故的,政治界都知道是暗
指性行为。
然而法官认为,李男的言词确有调戏、不庄重的性骚扰意味,但依法仅由直辖
市、县市主管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行政罚锾,并无刑责,加上未
达公然侮辱程度,一审据此判李男无罪,高院驳回检方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确
定。
对此薛秋花认为“判的不是很好”,因为这样的言词确实已经污辱到人,薛秋
花强调自己是乡长、李元亮是代表会主席,而乡长是人民选出来的,对方却在
议会中调戏一个首长,“这不是正常人能做的事情。”
虽公然侮辱部分已判决无罪,但薛秋花说,判决说达到性骚扰确定,这部分好
像还有程序要走,可能下礼拜会处理,对于判决觉得有点遗憾,毕竟议会是一
个很严谨的地方,不应该用这样的口语调戏。
李元亮驳斥说,不是要污辱薛秋花,是因为觉得南澳乡的建设、预算都搞得一
塌糊涂,工程标十几次也没标出去,哪有这种乡长,每天就只会预算给我通过,
代表当然不愿意,因为没有成效嘛!
“我长那么帅、她长得也不是很漂亮。”李元亮强调,绝对没有性骚扰或调戏
之意,当时是大会的场合,若真要骚扰调戏一个女孩子,也要四下无人只有我
们两个,或是两眼相对看起来很顺眼才有可能,李元亮笑说,我们每天吵架,
还有可能调戏她吗?
(突发中心张芸甄/宜兰报导)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10/1464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