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警嫖完摔成植物人 酒店妹一走了之下场是

楼主: 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   2018-11-09 23:49:48
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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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09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女子吕翊宁和警察王姓男子到旅馆性交易,不料,喝醉的王男滑倒,后脑撞击地面倒地不起,吕女见状未找人急救、也未打一一九报案,竟一走了之,王男隔天才被发现送医,最后成为植物人,吕女一审被依遗弃致人重伤罪判四年。高等法院今天召开辩论庭,吕女声称二人只有性交易,她无扶助照顾王男的义务,而且已和王男家属和解,请求判她缓刑;高院订本月廿日宣判。
判决指出,吕翊宁是酒店领台人员,王男(四十三岁)一百零五年一月廿二日到酒店消费,和吕女谈好性交易,两人隔天凌晨三点相偕住进旅店。上午八点,喝醉的王男在浴室呕吐,滑倒头部撞地,鼻孔流血,倒地不起,地面有大量血迹。
吕女发现王男仍能对话,但无法起身,一度打电话向柜台求助,但后来改变心意,对柜台人员改口说“我们可以自行处理”,打发职员离开,却未替王男求救,也未打电话叫救护车,下午六点擅自离去。
隔天中午,房务人员才发现王男倒卧浴室,虽送医仍因颅内出血等缘故,变成植物人。案发后吕女被通缉到案,辩称当时太紧张不知所措,才会离开。
台北地院认为,吕女和王男除了有性交易契约关系,明知王男伤重失去意识,属无自救能力之人,却独自离去,致王男延误救治,依刑法“遗弃致人重伤罪”,判四年徒刑。据悉,此案后,台北地检署已先发给王男家属人被害人犯罪补偿金一百零五万元。日前,吕女和王男家人和解,答应赔偿王男一百万元。
坚称“只有性交易,并无照顾义务”
高院今提讯在押的吕女召开辩论庭,吕女坚称二人只有性交易,并无照顾王男的义务,“若以遗弃罪将我判刑,就太严苛了”,她愿意对此疏失负起责任,请求法官考量双方已达成和解,她也没有前科,请求判她缓刑。
吕女的律师郑凯鸿主张,双方已达成和解,请求法官从轻量刑,让吕女获得缓刑,能够尽快回归社会,以工作收入补偿王男。
法官询问检方对量刑有何意见,高检署莅庭检察官寿勤伟表示,吕女仅坦承部份犯行,但已和王男和解,请依法判决。
吕女的羁押期将于十一月十三日届满,高院庭讯尾声特别召开延押庭,律师请求高院给吕女交保或责付,吕女则请求只须到警方签到即可,合议庭谕知律师具状说明交保或责付的理由,订本月廿日上午十点宣判,吕女庭末表示将出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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