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oodydevil (苍神之月)》之铭言:
: 会过吗?
: 嗯,已经三读通过了,而且通过的版本是钟孔炤委员和邱瑞祥地院长推动的,
: 顺便感谢立法院终于有志一同的通过劳工打劳动官司。
这告诉我们什么~~~??
以后有劳资纠纷~~就是走法院这条合法程序~~~
劳工对薪资跟付出比不满~~告老板~~~~
老板想省资遣费跟劳工有纠纷~~~~走法院~~~
以后没有什么看情份~~~一切都是冷冰冰的金钱交易~~~
结果~~最底层弱势的劳工根本没时间跟老板打官司~找下一份工作实在~~
中间层劳工自己还有点积蓄的就会跟老板玩法律游戏~~~就在那耗~~~
以后有冲突就是直接法院见~~~~没任何缓冲~为什么~因为上法院成本降低了~(鸟草案)
劳工付出技术或时间跟劳力换钱,资方用钱换你的技术跟劳动力~~~
以后所有人看你的社会价值就是用钱当衡量标准~~~因为金钱很直观(虽然省很多东西看不
到)~
这样发展下去~~~台湾所谓的人情味~~~~~我看以后会很淡~~~~
要顾忌的东西太多了~
一个阿骂被车ㄟ到倒在马路上~~你敢上去救??有打119或110就很不错了~~上去当人墙挡往
来车辆,说不定医院一醒来人家抓你当事主
以后真的就是上班是同事~下班不认识~~~~
马德~我觉得民进党看快输选举了,赶快挽救一点小小的声誉~~~~~
劳基法改那么大~~现在推的草案不明所以得看了觉得好棒棒~~
在我看来根本就亡羊补牢~~~劳基法不乖乖修~~~搞个草案搞纠纷后上法院成本降低~
事都没脑在想政策逆~~~更~~~一堆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