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职缺薪无4万须揭示 工商界:恐损议薪空间

楼主: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8-11-09 21:35:06
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完整新闻标题:
职缺薪无4万须揭示 工商界:恐损议薪空间
3.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廖禹扬台北9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修正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明
定职缺月薪未达4万须公开揭示,希望透过杜绝资讯不对称状况改善低薪问题,但工商团
体认为反而可能损及劳工议薪空间。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修正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明定未来雇主在招募或雇用员工,职
缺经常性薪资未达新台币4万元,应公开揭示或告知其薪资范围,违者可处6万元以上、30
万元以下罚锾。
提案的国民党籍立委林为洲表示,薪资面议造成社会新鲜人面临资讯不对等情况,是低薪
帮凶,希望借由这次修法改善;不过,中华民国全球商业总会理事长赖正镒对这次修法结
果表示非常惊讶,认为不仅无助解决低薪问题,甚至可能损害劳工议薪空间。
赖正镒表示,薪资原本就是因人而异,资方会考量求职者的所有条件来给薪,但一旦讲明
薪资范围,来面试的求职者理所当然会被认为是“同意这样的薪水”,即使求职者自身条
件能争取到更高薪水,资方也不会调高。
赖正镒并指出,这项新规定不只可能使资方更难找到好人才,薪资太过透明也会影响公司
经营管理,例如员工间互相比较薪水,可能因此怠惰、不满,“薪资应该是由自由市场自
然形成机制”。
全国工业总会秘书长蔡练生则表示,无论薪水高低,雇主与劳工双方合意是必要条件,无
论公开与否,都要经过这样的过程,他认为新规定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不过,他同样认为这项修法无助改善低薪,因为最终薪资也是必须待雇主了解求职者能力
等条件后才决定,仍要经过面试阶段。(编辑:张均懋)1071109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1811090312.aspx
5.备注:
哭哭 价码公开以后没人来面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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