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终结低薪帮凶!立院三读修法 薪资未达4万

楼主: jinnsei (人生)   2018-11-09 20:21:41
通过是通过啦,
公告10年,辅导100年,西元3000年执行,
阶大欢喜,大家说好不好
※ 引述《VB6 (VB)》之铭言:
: 终结低薪帮凶!立院三读修法 薪资未达4万元禁面议
: 2018-11-09 17:03联合报 记者林河名╱即时报导
: 立法院今天下午三读通过“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明定未来经常性薪资未达新

: 4万元的职缺,雇主应公开揭示或告知求职者薪资范围,杜绝薪资面议的情形,违者可
处6
: 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 立院也三读修正该法第5条第1项,改为:“为保障国民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

: 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

: 龄、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星座、血型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 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从其规定。 ”
: 上述修正,亦即在现行条文中增订雇主在招聘与面试时,不得要求求职者提供“星座、

: 、血型”等与工作表现无关的项目,以避免就业歧视与不公平竞争。修正之后,违者可

: 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
: 提案杜绝薪资面议的国民党立委林为洲表示,各大求职网及报纸求职广告,雇主常以薪

: 议做为薪资待遇条件的叙述,社会新鲜求职者面对资讯不对等,通常会压抑薪资,损害

: 权,薪资面议等于是低薪帮凶,损害劳动市场发展。
: 另一位共同提案的国民党立委陈宜民则表示,低薪已经成为国耻,2016年统计显示台湾

: 均薪资是4万8千元,薪资中位数则是40612元,简单说,有一半的台湾人薪资都在4万以

: 但多数人却因没有比较,永远都被雇主利用资讯不对称压低薪资,这样的社会现象不应

: 续存在、不应该继续发生。
: 陈宜民认为,薪资面议浮滥的现象,已经造成恶性循环,希望未来朝野携手以“消灭贫

: 为目标向前行。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47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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