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立院三读《就服法》 月薪未达4万元职缺

楼主: mooto (退出会比较好, 就退出)   2018-11-09 19:28:25
我一直觉得台湾法律很无脑
为何不是规定未达平均薪资 或者 基本薪资两倍之类的
就喜欢立个固定值 跟当初18趴或者重罚几万而不是营业额几%一样
要是日后立委怠惰不修法 总有一天会不合时宜
不然就立个落日条款阿
然后要避免钻漏洞 应该规定范围只能浮动上下15%之类的
而且不得包含 需要达成条件的所得 (全勤奖金等等)
我不相信哪家公司的核薪标准可以差个50%
有规模的公司 人资都马是同一套叙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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