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同婚通过了,同性恋不怕通奸罪吗?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18-11-09 13:55:24
我如果是甲甲,一定反对同婚入法,因为现行的婚姻相关法律制度,就是异性恋婚姻文化
的法制化,那跟甲甲的文化根本不同,甚至冲突,同婚入法会让甲甲不自由。
简单的例子:
有多少甲甲觉得婚外性行为是应该被刑法处罚的?又有多少甲甲无法接受多重性伴侣?我
敢说绝对是少数,因为甲甲族群本来就有“性爱分离”的传统文化。
所以要用异性恋思维所建立的现行法律制度硬套在甲甲身上,本来就不合适了。
我们能期待甲甲在婚后一辈子都不跟婚外对象打砲吗?因为这样就要面对民刑事责任对甲
甲来说会不会太过分了?
如果我们面对现实,就知道甲甲婚后还是很可能会跟婚外对象打砲,而且很可能配偶也不
会提告,还是那句:因为甲甲本来就有“性爱分离”的传统文化。
那跟异性恋是不同的,即使社会比以前开放了,异性恋能受另一半“性爱分离”的还是少
数。
不用说婚后,还没结婚的男女朋友又有几个能接受另一半到处跟人打砲?
文化根本不同,再强调一次,硬要把甲甲塞进现行婚姻相关法制,根本就是灾难,对甲甲
或异性恋来说都是。
这哪里是修几条民法就能解决的?太天真了。
再谈现行法律制度。
就如前面所说,现行婚姻相关法制就是建立在异性恋婚姻文化的基础之上的,所以才会有
“一男一女”或刑法的处罚异性间通奸行为等规定。
例如法务部(87)法检(二)字第02560号对于“婚外同性恋的通奸行为 (例如肛交) 有
无通奸罪的适用”的看法:
“本罪之立法目的在保障男女 (夫妇) 婚姻之圆满不可侵犯性,婚姻既存在于异性之间,
且我国法令目前尚未许可同性婚姻,则本罪处罚之对象应以异性间之性行为为限。”
就是因为现行婚姻制度是建立在异性恋的婚姻文化之上,所以连跟婚外同性对象肛交也不
会被认为是通奸行为。
反过来说,等未来同婚入法,婚外肛交若被认为成立通奸罪也不意外了,所以甲甲何苦呢

本来就不需要受到异性恋婚姻文化与法制所拘束的甲甲,到底为什么要自愿被绑住?
甲甲们,你们真的有好好思考过同婚入法这个问题吗?还是被某些操弄议题的人带风向成
功了?
我相信有些甲甲是真的纯站在“平等”的角度推同婚入法,但有些人带风向也可能是是基
于其他目的,你们想过这点吗?而且同婚入法好了谁?
甲甲的多重性伴侣文化与自由,应该被这样异性恋文化的刑法通奸罪所限制吗?根本没有
必要啊。
从头到尾,同婚入法就对甲甲就是弊>利。
若为了同婚而要去大修异性恋的婚姻母法->民法,不但是给异性恋添乱,还害甲甲自己被
绑住。
我支持同婚入法,同时支持专法,这样能让双方的冲突最小+双赢。
甚至立专法也建议不要去比照异性恋的“结婚”制度,若能建立一套专属甲甲文化的“永
久结合”法制可能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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