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通奸除罪化后,还结婚干嘛?

楼主: Zcould (夜火千影)   2018-11-09 09:28:05
婚姻应该视作一种商业契约,出问题用钱来解决即可。
只要在结婚时清楚约定好出轨一次赔多少即可。
年纪越大越发现,只有钱才是真的。
任何一个人跟自己真命天子天女相遇的机会是零,
所有人都是在有限认识的人类中随便选一个结合,
不需要那么认真出事要抓去关。
没错,有人会提到对子女的责任,但抓去关于事无补,
用钱来解决才是有意义的事情。
※ 引述《wuyiulin (elfcon)》之铭言:
: 欧 刚刚关心时事
: 看了几个甲甲吵民法、核废放我家之类的智障话题之后
: 突然去查了一下通奸除罪化
: 原来通奸除罪化支持的点有两个:
: 1.大部份女性被害,男方比较少对女方撤告。
: 这是性别歧视!
:
: 2.配偶可以脱离刑事诉讼法的 告诉不可分原则 被单独撤告
: 只剩小三被告很不公平?
: 第一点很好笑,修正为不得撤告不就好了?
: 难道某性别普遍被一条法律告上法院,应该要去怪这条法规 而不是怪被告的人?
: 那所有法律几乎都歧视男性
: 而且那是个人自己要撤告的,你怎么不去怪那些撤告的猪队友?
: 你是不是歧视他们智商不足?抓到了!叭叭!有人歧视个人意志
:
: 第二点,不是废话吗?
: 我又没有跟小三共组家庭,为什么要对小三撤告?
: 讲得好像我告小三会造成小孩子没有妈妈一样...
: 我就在想一件事情,反正法律只会规范财产、生命的维护之类的事情。
: 把通奸罪拔掉,那配偶(没错要讲配偶,不然妳/你就是歧视同志)跟其他人交媾,
: 民法只会罚钱又罚不太到那些穷鬼。
: 基本上有没有结婚就不是太重要吧?
: 结婚还要诏告天下、大聘小聘、摆桌设宴、生儿育女承担社会责任
: 结果配偶整天跟别人爽,还不用承担责任
: 生出来的 bastard 在法律上还会跟 你的小孩分妈妈的财产
: 这个社会有够开放
: 至于吕秋远说的 偷情一年,叫做通奸;偷情五十年,叫做千古传颂的爱情
: 妳那么爱他,怎么不滚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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