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ystay (简称SS)》之铭言:
: 只有我觉得这场辩论莫名其妙吗?
: 公投的题目:
: 你是否同意,废除电业法第95条第1项,即‘废除核能发电设备应于中华民国一百十四年
: 以前,全部停止运转’之条文?
: 对我来说,这个条文等于是在断自己后路,
: 如果再生能源真的无法达到20%就真的要火力全开了。
: 每个能源都有他各自的优缺点,就像生物多样性一样,
: 能源的供应多样性也相当重要,所以废除他至少可以多一个选择备案。
: 所以我也不是很喜欢现在说要一半的供电来源是天然气的方式。
: 但是,
: 这个公投有说通过后就立刻核电厂开好开满吗?
因为电业法写死了好吗,2025以后台湾不准有核电
你现在公投核四启封,7年后要再停止,那是公投爽的啊?
反方就是认为核能很危险 所以连当备案都不准
不然当初为何要通过这条条文?
那么你未来想用核电,先决条件当然要把这条文废除掉
辩论方式则是讲明白核能没那么危险 ,其他发电方式和核电相比
不是污染高的就是又贵又不切实际的
反方自然也要强调核能非常危险 所以这条文有保留必要
(要强调核能很危险当然要拿现有的设备来讲)
而且这个条文是公投若同意过关就直接被废除
对比其他的还要看当权者会不会装死跟你拖拖拉拉
(好比立专法若通过,那专法怎么立还有得吵咧
直接修民法也一样,要怎么修?吵到通过搞不好过10年了)
反而是废除某个看不顺眼的法条,公投过了依法就直接废除不囉嗦
这是唯一最有意义的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