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领土缺一块告中国政府! 北京高院:人民

楼主: paulin0613 (PL)   2018-11-06 15:38:01
法院有这种神回复,所以中国外交部主管官员不是中国人?因为法院说中国人无权知道领土范 围。
还是又一个“高级中国人”才能知 道的概念?
又或者印证中共政权就是一个荒谬的存在?
※ 引述《cosmite (K)》之铭言:
: 自由
: 领土缺一块告中国政府! 北京高院:人民无权知道国土版图
: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中国退伍军人、独立研究人员殷敏鸿先后向中国外交部提告2次
: ,控诉中国政府刻意隐瞒领土唐努乌梁海遭俄罗斯占领的消息。中国外交部认为,国土讯
: 息涉密,不属于政府向人民公开的资讯。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公告显示,驳回殷敏鸿上诉,
: 决定不予立案。法律服务公司认为,法院的回答显示,中国人无权知道中国国土的版图。
: 综合媒体报导,去年8月15日殷敏鸿向中国外交部申请政府讯息公开,查问“1949年以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没有签署过放弃中国国土(唐努乌梁海地区)的协议?”据了解
: ,唐努乌梁海历史上属于中国领土,1914年被沙俄占领16.8604万平方公里,建立“图瓦
: 共和国”;1945年,美苏英三国签订雅尔达协议,承认外蒙古独立,但是没有对唐努乌梁
: 海做出明确指示,中国也并未在法律上放弃俄占唐努乌梁海的领土主权。
: 去年9月,中国外交部以殷敏鸿申请的资讯涉密,不属于政府资讯公开范畴为由拒绝答复
: 殷敏鸿。回函中称,如果不服,可申请行政覆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殷敏鸿
: 在今年3月7日对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其后裁定不予立案,殷敏鸿再向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今年9月10日裁定,驳回殷敏鸿上诉,维持一审裁定,决定不予立案。
: 该法院认为,签订边界领土条约属外交国家行为,但已签订的条约属政府资讯,外交部答
: 覆政府讯息公开申请示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外交国家行为,诉讼请求仅仅是根据政府信
: 息公开条例,要求外交部公开签订过的关于唐努乌梁海归属的相关条约(如果签订过的话
: )如果没有签订过则回答没有或不存在,并未对签订领土边界条约的外交国家行为提起诉
: 讼,如要求修改,废除相关条约等。
: 中国的“律酷法律”服务有限公司5日在微信上指出,这么简单问题,为什么搞得这么复
: 杂,“外交部答复:中国领土版图涉密,中国人没有权利知道;北京高院回答:外交部答
: 覆正确,我们不管。中国的版图中国人不能知道,谁能知道呢!这个问题太深奥了,无法
: 解答。”
: “律酷法律”提到,中国刑法第282条规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
: 期徒刑。“律酷法律”讽刺说,“某些人小心了,如过你知道中国实际版图,是否应该被
: 追究刑事责任呢?”
: https://goo.gl/HaNncJ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