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18年11月6日
2.完整新闻标题:
参拜不成险变双修 女家教怒告男学生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桃园市一名曾姓男子在6月中旬,与他所请的英文女家教珮珮 (
化名)一起到新北市金山区的法鼓山参拜,但抵达园区时已超过开放时间,便决定留在附近
,隔日再前往。两人到汽车旅馆投宿时,曾男褪去珮珮的衣物,并抚摸她的下体,隔天珮珮
觉得自己被侵犯,报警处理。基隆地检署侦讯后,认为无积极证据证明,曾男有违反珮珮意
愿,予以不起诉处分。
摩铁过夜 等法鼓山开门
40岁曾姓男子找与自己年纪相仿的珮珮担任英文家教,也曾多次向珮珮表达爱慕之意,但均
未获首肯。案发当天两人相约到法鼓山参拜,便从桃园驾车前往,但抵达时才发现,法鼓山
园区开放时间只到下午5点,已经无法进入。
两人讨论后觉得天色已晚,决定先到汽车旅馆休息一晚,隔日再一同前往。没想到进旅馆后
,曾男开始脱去女方的衣服、内衣,并亲吻对方,伸手摸珮珮下体,甚至拉着珮珮的手抚摸
,但只有爱抚,并未发生性关系。
女遭摸下体没呼叫 告不成
事后,珮珮觉得自己遭曾男侵犯,报警处理。曾男向警方表示,确实有对珮珮做那些行为,
但是在两情相悦的情况下,隔天也没有发现珮珮有何异状,不知为何她会提出告诉。
检警调查,若曾男真的违反珮珮意愿做出侵犯她的行为,被害人大可在旅馆时大声呼救,或
趁著空档向房务人员求援,但两人离去时,旅馆监视器画面皆未发现异状;双方通讯软件的
对话纪录虽能证实两人有发生过上述情形,但却看不出曾男有强迫珮珮的情况。
检察官侦讯后,认为无积极证据证明曾男有强制猥亵珮珮的行为,予以不起诉处分。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44717
5.备注:
嘴念经手摸咪 越想越不对劲 男性要自保 行房记录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