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火场救人沦被告 护理师:干脆死现场

楼主: nimiq5566 ((∩_∩))   2018-11-05 10:35:44
假设一下
如果有罪犯被以无再犯之虞放出去
结果再犯
这样要不要算是法官业务过失
受害人可以告业务过失伤害/致死吗?
※ 引述《kilof (KiLoF)》之铭言:
: 假设一下
: 假设一下应该不犯法吧
: 如果医院公告家属不得私接电器
: 且
: 工作人员有巡查并禁止其使用的内部规定
: 然后最终事故原因是私接电器致失火
: 然工作人员没有仔细查禁
: 听起来要是有认真查禁就不会发生火灾
: 工作人员要不要负没有查禁致火灾的责任啊?
不要酒驾,警察会查
那结果还是有人酒驾,警察要负没有查禁导致酒驾的责任吗?
: 先不讨论认真执行被投诉的问题
: 除了私接电器的人还有谁要负责啊?
要枪枝管制,不然会有人拿枪杀人
结果还是有人拿枪杀人,除了拿枪杀人的还有谁要负责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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