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玛、北医大火都基层倒楣 吕秋远:悲哀
日前北医大火基层护理师转被告,引发反弹,律师吕秋远在脸书贴文表示,在司法程序上
,有些所谓的“系统性错误”,要基层来承担,普悠玛事故已经让人觉得很难过,而台北
医院大火案则是另一种悲哀。
他指出,二个半月前的台北医院发生大火,检察官把当时在场的护理师与照护员转为被告
,根据目前公开揭露的理由,大概是“护理师没尽责监督,让病患带不应该带的气垫床,
以及火灾当下有没有照应变计画疏散”。但如果谈到这两个问题,要起诉都可以振振有词
,但是道理上听起来就不太舒服。
病患携带医院所不容许的气垫床,“理论上”确实应该由院方人员制止,因为如果病患自
己带来的用品与医院的供电系统不相容,或是超长波床垫电线短路,也就是床垫内的电线
长期折压,移动造磨损,导致短路起火等等的问题,医护人员是不是应该承担起禁止这些
用品的使用责任?甚至卫生福利部往后如果禁止病患自行携带所有电器用品进入医院,而
且明令要求医护人员配合取缔,当医护人员真的执行命令时,遇到客诉应该怎么处理?或
者说,高层会怎么处理?这里的处理,不见得是处理病患,而是处理护理师。
吕秋远认为,大家应该可以想见,当“以客为尊”的文化充斥在台湾,当“客户永远是对
”的这句话已经是医院奉行的圭臬,当“视病如亲”是医护人员一定要遵守的法则,你怎
么好意思骂自己爸爸?他“不过就是”带了让自己比较舒服的床、微波炉、电磁炉,你怎
么可以骂金主不守规矩?他是客户ㄋㄟ,你到底懂不懂规矩?
所以,要基层人员严格执行所有“非医疗”的规则,当然立意良善,也应该要贯彻实行。
但是医院高层们,当客户们抗议时,能不能把肩膀拿出来,让护理人员可以依靠?还是会
要求基层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如果发生事情自行负责,就像是不可能的任务里,
开头都会这么跟汤姆克鲁斯说:
“如果你任务失败,当局不会承认你的存在。”
所以,如果认为医护人员竟然容许病患私自携带电动床,导致电线走火后发生悲剧,接着
认为他们应该负监督不周的责任,听起来似乎是对的,因为医护人员有责任要监督医院环
境的安全,但是请问谁能给他们一个肩膀保证不会被算帐?没事就没事,有事谁负责?
特别是在卫生福利部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第12条之1修正草案中,虽然终于把“护病
比”入法,医学中心每名护理人员最多照顾9名患者、区域医院12人、地区医院15人。但
是草案中的“护病比”属于“全日护病比”,简单来说就是全天3班护病比的平均值,所
以白班与夜班的人力完全无法平衡。
现在一比七的比例都已经无法达成(草案只规范一比九),真的有火灾等等意外发生,护
理师还得要熟悉逃生路线、演练灾难SOP,稍微不小心有人伤亡就得背负刑责,这是护理
师的错,还是系统性错误?如果你是医护人员,站在法律的角度会告诉你,应该要禁止病
患携带不容许的电器、应该要熟悉逃生路线、程序流程要记熟,但是人力不足、高层不挺
的情况一直存在,最后刑责要基层人员来负责,这难道是法律在业务过失致死罪上的立法
目的吗?
落实所有程序都会是对的,但是如果系统对于落实规定的想法是,“出事自己扛,有客诉
基层也是自己扛”,那么,话都给有权力的人说就好,反正你们怎么说,怎么对。
“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这应该是基层人员最无奈的写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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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