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大群馆房屋税条款修法 北市呼吁包租公

楼主: a4033327 (火龙果)   2018-10-25 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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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大群馆房屋税条款修法 北市吁包租公皆一视同仁
3.完整新闻内文:
国民党新北市长候选人侯友宜出租给文化大学的大群馆共有99户门牌,
但每户房屋评定现值在10.8万元以下,依《房屋税条例》毋须课税,引发争议。
北市府今表示,不乏包租公持有许多小坪数的老旧房屋出租却不用缴税,
因此建议中央修法,让房屋现值在10.1万元(免征房屋税门槛)以下的非自住房屋,
无论是在同栋或散落在全国各县市,都应课税,才符合公平正义。
北市府财局表示,文化大学宿舍大群馆被举发收租金却免缴房屋税情形,
引发外界对《房屋税条例》第15条第1项第9款“住家房屋现值在新台币十万元以下者。”
免征房屋税规定是否合理的争议。
兼任财政局长的市府副秘书长陈志铭说,民国103年6月《房屋税条例》
修正为住家用房屋税为其房屋现值的1.2%,同一家户的自住房屋最多只能有3户,
但房屋现值在10万元以下者仍维持原有(民国81年)法令,
无论是自住或出租、同一栋建物或不同栋建物,一律免征房屋税,
且无户数上限规定,因此导致一些小坪数或老旧房屋享有免征房屋税的优惠。
陈志铭说,当初立法理由是为照顾居住于简陋房屋的低收入者,
此乃基于减轻经济弱势者负担的善意;但政府对于轻税的适用对象,
自民国103年起已限缩为“供自住使用”之住家,因此市府认为,
“非供自住使用”的住家是否仍适用免征房屋税条款,应有讨论的空间。
陈志铭说,依税捐稽征处统计,目前台北市住家房屋现值低于10.8万元(北市的门槛)
以下免征房屋税之户数已达13.6万户,其中,符合非自住有3.5万户,
估算其非自住房屋税年收不过约3600万元,但此属公平正义的问题。
陈认为,自住的房屋都需依法课征1.2%的房屋税,
为何评定现值以下的非自住的房屋却免税?
陈志铭说,市府已行文财政部建议修改房屋税免税额规定,
以通案解决包租公握有一堆小坪数房屋或老旧房屋却未课征房屋税的情形。
由于北市征询其他县市意见,但意见分歧,因此获财政部以不主导修法的回复。
因近日已有立委提案主张在“同栋建物内的小坪数房屋同一持有人才课税”,
陈认为此反而易让外界认为是大群馆条款,他呼吁中央通案处理,
不应限定在同栋建议,只要是非自住房屋,无论是同栋或非同栋建,
其评定现值低于免征房屋税条款者,也应课征房屋税。陈说,
下周一(29日)北市将举办居住正义论坛,当天下午将讨论此一议题,
盼各界参与讨论。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goo.gl/a1Dwjz
5.备注:
翻译蒟蒻
侯:干我一定要选上,不然以后租金收入大大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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