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tvbs
2.完整新闻标题:
怒告男友分手后性侵她 却被“关键7小时”打脸败诉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一名女子与陈姓男友交往3年,她指控今年情人节前提出分手时,陈男强逼她发生性
关系,甚至强脱衣裤性侵得逞,怒告陈男涉嫌强制性交,但陈男却反驳,表示当天是自然地
发生性关系,并没有违反女方意愿,检方调查后发现,陈男离开7小时后,女子还让他回住
处睡沙发过夜,因此予以不起诉处分。
20多岁的陈男与女友交往3年,2人在北市租了1间套房同居,原本感情稳定让周遭好友相当
羡慕,但近期因生活琐事出现争执,最后女友便提出分手的要求,陈男虽然同意,但也要求
最后一次的温存,不料事后却遭女友控告性侵。
对此,陈男到案后辩称,2人当天是自然地发生性关系,女友甚至还主动把屁股抬起,让他
容易脱掉她的裤子,认为一切一如往常,并没有违反女友意愿,陈男也提供2人的脸书私讯
,证明当天离开同居处后,自己还传讯息给女友,表示“我能求求你让我回去睡沙发吗?这
里完全不能睡”,最后女友同意他回同居处睡沙发,但必须在隔天中午前离开。
检察官认为,女子指控遭到陈男性侵,但7小时后却又同意陈男回到住处,在沙发上过夜,
与一般被害人遭性侵害后的反应大相迳庭,因此以证据不足,将陈男予以不起诉处分。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016041
5.备注:
现在台湾连分手砲都要录影自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