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黄国昌 荒谬的《宗教基本法》草案

楼主: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18-10-22 21:59:18
:第十条 (圣俗分离原则)
:处理宗教事务之主管机关,应基于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团体
:之传统、特殊性及自主性;并不得介入宗教教务。
:法院就有关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团体之信仰、教制、传统等教务事项,不得调解与干涉;
:亦不得干涉其组织及人事任免。
这条还蛮奇怪的
本条规定说主管机关或法院不得就宗教团体的教务事项予以干涉
但是想一想
如果有一天信众基于该宗教的某理念
放一把火把庙给烧了
或是把庙的钱给A了
该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信众赔偿,或是提起告诉要求把信众抓去关
法院审理的时候是否应该解释说,该信众的行为,因为是基于宗教教义而生的行为
应该依照本条规定驳回庙方的请求?
所以该信众不用赔偿/无罪
好像也很合理齁
宗教团体竟然需要世俗法院的介入保护,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
因为圣俗分离原则应该要落实才对啊
世俗的法院怎么能介入神圣的宗教事务呢?
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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