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黄国昌 荒谬的《宗教基本法》草案

楼主: erichang (哲)   2018-10-22 18:42:29
没有正当理由就排除别人的利益叫做特权
以前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有狗官会觉得好棒棒
现在有只许宗教不用遵守税法 劳基法 建筑消防法规 一卡车的法案 通通就地合法
蓝绿立委都觉得好棒棒
果然垃圾不分蓝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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