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完整新闻标题: 小鲜肉上班第1天 女同事赠橘喊“宝贝”挨告性骚
完整新闻内文:
北市一名王姓男子今年初到新公司上班第一天,就告一名女同事当众乱叫他“宝贝”、还
硬塞橘子要他吃,让他感觉受到性骚扰而造成精神创伤,要求女同事赔偿10万元精神慰抚
。高院认为女方本案言语举动并没歧视或侮辱、内容跟“性”、“性别”也无关,仍判王
男全部败诉确定。
王男提告指称,今年到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上班第一天,一名孙姓女同事就当着很多人面前
乱叫他“宝贝”,又于当天吃中饭时,“突然拿橘子给我吃”,他虽拒绝不收,对方仍在
大家面前说不管,“要我自己处理”。王男主张感觉受侵犯、觉得被性骚扰,不仅影响他
日后职场生活,更造成他的精神创伤,因此向孙姓女同事求偿10万元精神慰抚,还要求依
年利率5%计息。
女方出庭否认意图对王男性骚扰,解释当时看到王男吃饭使用免洗筷却没撕开塑胶外膜,
她出于照顾新进同仁的好意,但还不知王男姓名,就顺口说:“宝贝,请把垃圾丢掉!”
用意是提醒拆掉塑胶外膜,刚好那时她带橘子跟其他同事一起吃,因王男在场,就一并分
享。
女方强调,王男当时没任何不悦的反应,她不懂为何事后挨告,她更没以故意或过失行为
企图造成王男的名誉或精神创伤,纵使王男之后出现忧郁症状,也与她的行为无关。
法官审理认为,“性骚扰”主要是指以歧视、侮辱的言行,或以其他方法,而有损他人人
格尊严,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的情境,但孙姓女同事本案言行,显无歧
视或侮辱性质,本案女方虽当众称呼王男“宝贝”、送橘子给王男吃,但这样的行为难认
与“性”或“性别”有关,加上双方初识,无从认定女方出于彼此嫌隙而恶意为之。
法官查出,王男进入本案公司任职前,已患有忧郁症持续治疗,其病情与孙姓女同事本案
言行无因果关连,女方所为也没超过一般同事正常互动,未达侵害王男名誉或造成性骚扰
的程度,一审判王男全部败诉,高院驳回王男上诉确定。
王男同案另告一位施姓女同事将他心情不好的私事告诉上司,侵犯的他名誉,同样求偿10
万元精神慰抚,一审认定施女因王男没上班。好意代为向主管说明,内容也无杜撰,判王
男败诉,王男没上诉已先确定。(黄哲民/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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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越想越不对劲 一定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