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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品不断推陈出新,近年新兴的“加热式菸品”在国内法规中定位不明,接连传出海关查
扣却不能开罚,无奈堆积仓库。卫福部长陈时中今在立法院进行菸品危害专案报告时说,
卫福部全面反对加热式菸品,又忧心入法使菸商可正式贩售,倾向“不入法”,但会针对
现行法规扩大解释,加强取缔。
陈时中说明,加热式菸品是使用特制加热器来加热菸草柱,让使用者以口吸入含有尼古丁
和其他化学物质气雾,同样具有成瘾性之外,还可能带来危害。
菸草控制期刊近期研究指出,加热式菸品在一般使用条件下,达摄氏90度时,会释出甲醛
氰醇,这是在低浓度下就具有高毒性的物质。另外,受加热式菸品的使用性质影响,可能
导致吸食频率增加,从而可能增加使用者对于尼古丁与其他有害化学物质的摄入量。
陈时中询答时表示,目前卫福部的态度是全面反对,但若将加热式菸品写到法规里头可能
使业者能正式引进,不过若不写到法规里头则可能使之地下化、增加查缉困难。因此倾向
“不入法”,但会针对《菸害防制法》第14条扩大解释、依此来管加热式菸品,加强取缔
对此,董氏基金会菸害防制组组长林清丽表示,菸害防制法第14条是规范不得输入、制造
、贩卖菸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但是,加热氏菸品几乎长得不像菸
。她说,以日本的液体菸弹为例,它长得像胶囊,因此现行法规未必可管。就算可管,依
法也只开罚新台币1000元至5000元,对菸商根本无吓阻效果。
董氏基金会呼吁将加热式菸品入法,也就是在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的第二条明定菸品定义
,写明菸品包含“加热式菸品”与“其他新兴菸品”。
不少新兴菸品宣称可以“减害”,但台大医院家庭医学部主治医师郭婓然说,“减害”是
误导大众的观点,菸品没有最低安全剂量,即使透过装置降低一些危害,仍是有害,“否
则宣称无害就好”。医学研究证实吸菸会导致十几种癌症,因此应设法终止尼古丁成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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