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开3枪打死通缉犯… 警员过当 桃市府判赔1

楼主: PrimaryKey (PK)   2018-10-18 11:51:31
1.媒体来源:
奇摩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
开3枪打死通缉犯… 警员过当 桃市府判赔150万
3.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市警员叶骥四年前朝拒捕的罗姓通缉犯
开三枪致死,被判刑六月定谳。罗的家属请
求国赔,一审判桃园市政府须赔偿八十七万
五千元,高院则认为市府应负较高过失责任
,改判赔一五○万元确定。
叶骥二○一四年二月十六日巡逻时,接获通
报查案,罗开车企图逃逸,叶左手打开车门
盘查,罗加速倒车,叶恐遭冲撞,右手持枪
对空鸣枪示警,再对罗连开三枪,罗左腿动
脉破裂,大出血不治。
死者家属主张,罗虽倒车脱逃,但未冲撞叶
,也没危害叶的生命安全,车门被打开后,
叶朝罗腿部开三枪致死,已逾使用警械必要
程度,请求桃园市政府给付二五○万元。
桃市府抗辩,叶开车门要求罗停下,但罗没
停车,反加速倒车,加上罗施用安非他命,
精神狂乱、错乱,叶站在车外有被撞击的可
能。市府认为,叶朝罗的腿射击属合理范围
,家属请求没有理由。
高院认为,叶抓车门的左手没有受伤,衣物
没有破损,且依监视器画面,罗虽拒捕,但
罗当时只能倒车离开,且以顺时针方向倒车
绕过叶,并非要冲撞警员。叶站在敞开的车
门外,罗倒车没有危害叶,且双方距离近,
叶开一枪后未停手,持续射击二、三枪,逾
越逮捕必要程度。
判决指出,罗拒捕也有过失,应负百分之四
十责任,桃市府应负六成过失责任。刑事部
分,叶被检方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最高
法院认为,叶无立即危险,可避开罗或射破
轮胎阻止,用枪过当,判叶六月徒刑,得易
科罚金十八万元定谳。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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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q3pYKo
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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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一个吸安的坏人附近
他开车要撞你
技术好闪掉没受伤然后打他腿三枪
结果挂了要赔钱加坐牢
这逻辑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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